——2021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0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50万亿元,负债总额5.66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84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3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6.6%。
其中,市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61万亿元,负债总额4.3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2.26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3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5.8%。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0年末,市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15万亿元,负债总额7.33万亿元,所有者权益0.82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0.75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0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31万亿元,负债总额0.23万亿元,净资产总额1.08万亿元。其中,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0.65万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本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涉及土地、矿产、森林、水4类。2020年末,全市土地资源总面积为164.06万公顷,查明资源储量并已编入《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有69种,实有森林资源面积84.83万公顷。2020年,全市平均降水量560毫米,平原区年末地下水平均埋深22.03米,较2017年末共计回升2.94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企业创新发展加速推进,国有经济效益质量稳步提升。完善政策机制,出台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15条具体措施。加强协同创新力度,五年来国有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700余个,与央企合作项目近60项,5G示范园、轨道交通、氢燃料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在京落地发展,自动驾驶、机器人、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一批技术创新成果。
2.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60余项改革文件,梯次推进改革试点、专项工程、示范行动。稳妥有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确立了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形成“十月”“品读北京”等一批知名品牌。
3.聚焦主责主业,国有经济布局不断优化。截至“十三五”末,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重达到60.3%,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等领域的国有资本比重达到81%。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优化布局结构、激发企业活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施一级企业战略性重组,做强做精半导体装备、轨道交通等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优势产业。
4.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彰显国企担当。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全力生产口罩、体温检测仪、负压救护车等防疫物资,按时保质完成小汤山、地坛、佑安医院改造扩建工程。推出“亦企战疫”融资担保产品,为中小企业减免房屋租金43.5亿元,为大学生和残疾人等提供就业岗位1.4万多个,保障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和城市安全运行。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加强顶层设计,陆续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边界,理顺产权关系,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落实到位。
2.发挥金融“抗疫”功能,助推实体经济稳健运行。聚焦“六稳”“六保”,以金融资源和金融工具为依托,推进疫情防控与金融服务,支持了一批重大工程、民生项目和重点企业。疫情期间,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累计发行314只“疫情防控债”,为实体企业融资2130亿元。
3.筑牢风险防控底线,服务创新绿色发展。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体系,构建单用途预付式资金管理机制和大型企业信用风险监测机制,发挥以“冒烟指数”为指标的大数据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实现源头管控。坚持以创新服务绿色发展,实施“京津冀金融服务主办行”战略,建立区域创新机制,搭建区域研发、生产创新链。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资产使用管理。相继出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以及年度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核实等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房屋管理,鼓励事业单位在科研、教学、医疗、安保、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印发《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试行)》,明确没收的违法建筑物进行处置的具体操作方式。
2.精耕存量资产,深挖资产潜力。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及临时机构资产管理办法,依次通过“调、租、购、建”解决资产临时需求,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印发《盘活存量资产弥补财政收入的工作方案》,推动行政事业性资产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3.统筹资产使用利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支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优先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为科研领域服务。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教育水平,持续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快医疗领域布局调整,启动重点公共场所 AED 配置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加大用地政策改革创新力度,出台关于加快城市更新和构建高精尖产业用地政策的意见。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明确矿业权出让事项。强化林、水资源监督管理,理顺全市34个国有林场的管理体制,落实了公益一类属性;出台水要素规划管控指导意见,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同比下降3%。
2.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出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确立了“三级三类四体系”总体框架。制定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年行动计划,74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十三五”时期城市绿化覆盖率由48%提高到48.9%。发布永定河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完成市管全部45个河湖、区管重点河道管理保护范围调整划定和矢量化落图。
3.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利用,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强化“三线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逐步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从消灾复绿向综合治理及再利用转变。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城市绿地3773公顷,恢复建设湿地1.1万余公顷,污水处理率由87.9%提高到95%。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企业活力效率稳步提升。坚持首善标准,积极推进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创新链、产业链落实攻坚任务,加大“五新”领域基础设施投入,高质量完成冬奥会、城市副中心等重大任务。分层分类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进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产业链资源整合和结构性重组。
(二)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服务首都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从基础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管理制度体系。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目标,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推动政策性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构建“政银担”风险共管模式,推出批量化银担合作业务模式,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创新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机制,促进资产集约共享和高效利用。加强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有效促进国有资产的经济节约、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依托产权登记、资产年报等工作,协助单位夯实数据基础,确保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数据间对比分析,细化资产购置项目预算编制,强化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衔接,提升管理效能。
(四)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进一步促进资源保护利用。持续深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启动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做好国土空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调控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构建全域、全类型与全过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国有林场确权和管理考核,确保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