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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日期:2022-02-21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北京人大网讯 2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农村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农村办主任金树东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通过了市人大农村委员会暨常委会农村办公室2022年工作计划,与会委员认为农村委员会2022年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焦《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议案监督,重点明确、思路清晰,符合新时代人大“三农”工作的各项要求,是抓好年度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和有力抓手,并一致表示,在届末之年,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履职。

  最后,金树东主任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一是凸显首都特色做好《北京市节水条例》立法。立法中,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取、供、用、排”全链条节水方针,将首都特色的节水经验制度化、法制化。要充分利用代表家站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活动,促进立法过程全民参与,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二是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做好《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要认真梳理总结五年来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振兴、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等乡村振兴系列议案督办的经验,为立法奠定坚实基础。要聚焦推动解决制约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补充分的问题,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统筹考虑《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突出不同地区发展需求,强化立法的系统性;三是聚焦共同富裕做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议案监督。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稳定城乡经济发展、稳定农民就业增收、稳定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和存在的现实问题。要充分发挥委员代表的主体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剖析研判,努力探索首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为全面推进首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农村办公室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