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街道办事处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意见,对执法检查报告给予肯定,认为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社会调查和市区联动相结合的方式,比较准确查找出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与市委改革决策部署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步调一致,必将有力地推动基层治理改革进程。大家在审议中还就落实各方责任、提高接诉即办工作精准度、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等提出意见建议。
进一步强化吹哨报到各方责任,发挥考评作用
针对执行中存在的有的街道办事处对吹哨事项理解不准确、吹哨泛化、统筹协调的精准度有待提高,有的部门现场报到不表态、人到事未办,区级层面督促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以及街道办事处还未开展对部门、公共服务企业进行评价的情况,郝志兰委员建议,应强化落实吹哨报到各方责任,加强“吹哨”力度和精准度,提高主动“报到”的意识和责任。区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督促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在发挥街道层面对政府部门考核的同时,尽快建立单位、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共服务企业的评价机制,争取采用无记名评价等方式,真正发挥以考评促改进的作用。
提高接诉即办工作的合理性和精准度,推动未诉先办
针对实践中发现的基层承办一些超出政府公共服务边界的诉求的情况,李申虹委员、郝志兰委员建议,加强接诉即办工作的精准性,发挥好接诉即办处置过滤网作用,科学合理考核基层处理12345问题有关工作,引导超出公共服务边界的事项通过个人和市场解决。针对有的诉求得不到实质性解决,通过电话反复沟通使群众“被满意”的问题,李静委员建议,应设置再监督、再回访机制,了解有关诉求实际解决结果,保障问题彻底解决。
崔新建委员建议,将12345热线作为了解掌握群众诉求变化的重要渠道,加强对群众诉求数据的分析研判,加大研究力度,从中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基础性问题,逐步形成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的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条例要求市、区政府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街道办事处倾斜。为此,市政府出台基层执法清单目录,向街道办事处下放431项行政执法职权,从今年7月1日起,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陶庆华委员认为,行政执法权下放后,综合执法的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执法能力亟待加强。建议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尽快形成执法经典案例,作为类似问题的执法示范,有效提升各街道办事处执法水平,从而统一各街道办事处的执法尺度,使相同案件在不同区不同街道办事处适用相同的执法标准,维护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