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依法有效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化司法体制各项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实践。
适应创新发展要求,强调以创新保护创新
北京是全国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针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市场竞争和互联网空间治理的新特点,要深入研究新类型案件的规律和特征,发挥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注重通过裁判来激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文化传播,维护竞争秩序,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发展前景,依法公开、公正、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营商法治环境,始终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彰显司法保护效果和法治精神。李申虹委员认为,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各种商业模式不断出现,引领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形成了各种“互联网+”的新业态,这些新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让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当前,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 科技创新与司法创新深度融合,对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闫傲霜副主任建议,用司法创新保护来保护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助力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同时,科技创新的很多成果也可以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司法创新。刘玉芳委员也建议,及时推广互联网法院的成功做法,运用云开庭、线上调解,建立案件大数据中心,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关注司法保护难题,以首善标准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在前期调研过程中,多位委员、代表针对赔偿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许传玺、辛崇阳等委员认为惩罚性赔偿是很好的保护手段,但现在用得还比较少,由于惩罚标准掌握得也比较低,导致有些侵权违法成本较低,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没有发挥应有的阻遏作用。刘玉芳、李申虹、陈子云、卫爱民等委员和代表建议,要坚持首善标准,充分考量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科学计算权利人损失,进一步研究、细化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和适用范围,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罚力度,特别是对恶意侵权者,要让其付出代价,更多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形成震慑,引导市场主体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发挥惩罚性赔偿应有的阻遏作用。
案多人少是当前全市法院面临的突出问题。近五年,全市知识产权法官年人均结案逾300件,居全国第一;同时,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整体水平与科技创新发展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吕和顺、陶庆华、鲁为等委员建议,一方面要坚持推进诉源治理,发挥好多元解纷机制作用,更多通过调解来化解纠纷,提高纠纷解决成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法院内部要统筹司法资源配置,推进解决人案矛盾;另一方面要强化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业务能力建设,研究建立适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交流、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发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对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和经验总结,提高审理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在京高校科研院所智力人才和科研技术优势,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