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司法鉴定服务诉讼活动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立法背景
司法鉴定制度作为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司法保障制度,对于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本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成效持续显现。但是,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不规范、管理与使用衔接不畅、执业能力参差不齐、公信力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制约了司法鉴定服务诉讼活动、保障司法公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及时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地方立法,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制度,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发挥司法鉴定服务保障功能,完善新时代司法鉴定行业管理,促进本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发展的需要。
立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关于纳入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本市当前司法鉴定管理和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司法鉴定分级管理体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退出条件、司法鉴定程序规范、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予以细化规定,为加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管、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制依据,为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提升司法鉴定服务保障水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内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共6章40条,分为总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适用范围。明确《条例》草案适用于国家实行登记管理的“四类内”司法鉴定业务;从事其他鉴定业务的专业机构和人员,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管理。
健全管理体制。确立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管理职责。明确市区政府、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赋予区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初审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职责,推动管理职权下放,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中的重大问题。
完善准入退出制度。细化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程序,授权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登记规范;建立健全专家评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评审制度;明确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和公布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变更、延续、注销等具体情形。
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行为规范,明示禁止行为;细化程序规范,完善司法鉴定委托、中止鉴定、重新鉴定等重点程序;明确司法鉴定应当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司法鉴定职业保障、司法鉴定人出庭、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等制度。
加强行政监管。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机制,确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式;市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从业情况进行评估;细化行政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不予受理的要求和情形;明确监督检查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果的运用;强化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服务作用;建立司法鉴定信用评价制度。
细化法律责任。对违反《条例》草案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未经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反行为规范,拒绝出庭作证等情形。
审议情况
在《条例》草案审议中,共有9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发表了审议意见。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制定非常必要,对于规范司法鉴定行业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草案立足本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措施基本可行,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为了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司法鉴定对诉讼活动的服务保障功能,确保通过司法鉴定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客观真相,促进司法公正,必须加强对司法鉴定的全面管理,实现全流程规范、全方位监管。王荣梅委员认为,《条例》草案关于监督管理这一章写的比较原则,对于如何严格管理、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等内容体现的不是太充分,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
关于司法鉴定的质量。鉴定意见作为证明力较高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在查明案件事实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甚至关键性的作用,鉴定意见的质量能够直接影响法官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司法裁判。辛崇阳、钟祖荣等委员认为,要通过开展定期检查、第三方评估、信用评价等有效手段,强化对司法鉴定质量的监督,切实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
关于违法行为的处罚。王俊成、鲍泽敏等委员认为,司法鉴定的科学准确和公信力将直接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处理不好,有时候甚至有蚁穴溃堤的危险或者破坏性。因此,对于违法行为,要进一步细化相应罚则,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