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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 推动工作 攻坚克难——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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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建立常委会月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完善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以制度建设新成效带动工作质量新提升。健全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党组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73次,年中和年底2次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

  贯彻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细化责任、分解任务、制定清单、逐项落实,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完善联动学习制度、完善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制度、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

  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召开全市各级人大参加的学习交流会,强化制度意识和制度自信,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更加紧密围绕中心大局发挥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组织中央媒体报道人大工作131次,市属媒体报道2000余次,组织65位高校、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与学生观摩常委会会议,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人大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2 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立法为民。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审议、制定、修改以及废止法规40项。其中,制定2项,修改3项,分两次打包修改19项,废止2项,审议3项,立项论证11项。

  人大主导。修订城乡规划条例,论证阶段提前介入,明确立法基本思路;起草阶段聚焦问题,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审议阶段精益求精,字斟句酌修改完善,确保法规制度行得通、真管用。针对拆除违法建设相关制度措施,4次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书面征求最高法和最高检等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在法规中确定新生违建立即拆除、代履行拆除违建、拆除违建成本由违建当事人承担等制度。条例通过时中央媒体给予了深度报道,受到广泛关注,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问题引导。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聚焦重型柴油车排放氮氧化物(NO2)和颗粒物(PM10)排放量分别占全市机动车排放的70%和90%以上,单车污染严重,以及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缺乏监管等难题,作为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条例是京津冀人大首个协同立法项目。

  专班推进。围绕街道办事处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项立法任务,分别成立5个立法专班,集中力量研究解决重大利益调整问题和重要法律关系问题,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人大探索专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是立法形式的一个创新之举。市委要求很好总结和发扬。

  代表主力。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市1.2万余位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到247个代表之家,2348个代表联络站,广泛听取24万群众意见和建议。蔡奇书记、李伟主任、陈吉宁市长、吉林主席和所有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市领导,以代表身份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草案形成后,再次征求市人大代表提出的245条意见和建议。

  各方参与。街道办事处条例立法过程中征求市政府60个部门,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6个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152个街道以及部分行业协会、居委会意见,对700多条意见进行梳理,提炼8个核心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制度设计。开门立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入户问卷调查6400份,收集四级人大代表意见10751份。通过网络和媒体发放民意调查问卷,2200万人次点击,参与完成问卷141万余人。将市民最支持和最反对的20多项行为作为法规规范的主要内容。

  提高效率。对改革急需、成熟度高的立法项目,在法定程序范围内加快立法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比原计划提前1个月审议表决,街道办事处条例提前4个月完成起草并提请审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次审议表决通过。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环境防治条例等上位法正在修改的立法项目,则暂缓表决,待上位法出台后再安排审议,确保法制统一。

  3 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性

  三个“第一次”,让监督利剑更好发挥作用。在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关于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简称“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中,第一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第一次采取常委会领导全体参加、分组带队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第一次采取工作部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执法检查。

  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监督工作科学性和专业性。在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时,学习借鉴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使用“执法检查记录单”,提高监督工作精准度。在“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中,检查组成员人手一份“执法检查记录单”,记录日常身边发现的问题,以有说服力的数据和真实的案例反映法规的实施情况,对找准查清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推动城市总规实施。落实城乡规划条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定,首次审议城市体检情况报告。95项指标取得较好进展,15项提前实现2020年规划目标。审议中轴线文物保护情况报告,组织系列调研,推动重点文物腾退和风貌整治、文物管理体制完善、老城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监督公共领域外语服务标识的使用管理,审议专项报告,组织相关调研,促进全面整改,构建一流国际语言环境,服务冬奥会筹办。发挥专题询问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围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履行、公益保护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感受、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等方面发问,丰富和拓展了询问这种法定监督方式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突出了监督重点、改进了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实效。

  发挥法律制度刚性约束作用,推动生态持续改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坚持“依法”原则,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检查本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水环境质量监测、水源地保护、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防治情况,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情况,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确保法律制度特别是新规定、新举措得到有效实施。

  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管好国有资产。建立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首次调研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与市政府共同召开会议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首次通过移动客户端向代表提供预算草案查询服务,在市区两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覆盖基础上深化运用,为各专委会预算初审提供支撑。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五年规划,建立专题调研分析机制,为议题审议提供支持。

  让备案审查制度“动起来”,维护法律权威。建立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首次听取有关情况报告。修改工作规程,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制度性规程、办法和规定纳入备案范围,明确审查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组织专题培训推动落实。

  4 督办议案紧扣难点

  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同步开展专题调研,抽样选取全市512位失能老年人及家庭成员进行问卷调查。部分老龄工作代表小组成员和议案领衔代表全程参与议案办理。抓住医养结合工作难点和痛点,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学校分类情况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实际情况。推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深入10个区30余个点位实地调研,形成9份专题报告。赴外省市考察学习、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基层人大代表同步开展调研。推动美丽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护机制完善,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广泛听取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各区卫生健康部门意见,与急救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座谈交流。督办工作方向把得稳、情况摸得透、问题看得准、意见提得实,推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明显改善。

  5 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创新代表履职学习方式。全年共有457位代表参加各类履职学习。一是围绕大政方针学。首次组织代表进党校学习,提高代表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二是围绕“应知应会”学。首次依托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履职学习班,促进代表掌握法律知识和履职技能。三是围绕重点议题学。7个专委会工作机构结合年度立法、监督议题首次组织专题化学习,促进代表履职与常委会工作有机融合。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联系。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190人次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创历史新高。建立常委会主要领导与代表座谈制度,两次召开专题座谈会,李伟主任面对面听取代表关于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每人固定联系3至5位代表。

  密切代表同群众联系。出台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市代表家站建设工作现场交流会,推动代表家站等代表直接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2595个。

  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年办理代表建议1112件,其中,取得进展或列入计划838件,留作参考248件。加强办前综合分析,将代表持续两年或三年提出的61件建议作为工作重点,其中37件取得进展。建立“三见面”工作机制,推动代表、承办单位和各专委会密切沟通,协调解决办理中的困难与问题。对146件建议重点督办,对11件代表提出不同意见的建议复查补办。向社会公开建议原文1042件,答复意见8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