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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预算监督制度 提高预算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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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年来,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经历了起步探索、规范发展、创新实践和建立新格局四个阶段,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越来越好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印发的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探索,扎实推进,努力开拓新时代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新局面。

统筹谋划推进预算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深化预算监督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专题调研、议案督办、法规修订等一系列工作, 为本市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组织开展了关于推进本市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改革方面的调研,对政府支出边界、财政资金统筹、转移支付制度、政府投资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四个等方面,提出了48条意见和建议,并向市委作了汇报。

  二是督办“贯彻落实预算法,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议案,积极推动市政府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本市2016年到2020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通过议案督办,统一了思想认识, 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阶段性目标以及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为本市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启动了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修订工作。《条例》的修订,为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构建预算审查监督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有关精神,2013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财经委员会对预决算审查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形成了有本市特色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格局。

  一是形成了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的预算初审制度。明确了预算初审是常委会的整体工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都要参与预算初审。这一新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常委会对预算审查监督的新的合力。

  二是改进和创新审查方式,增强初审会议的实效性。会议增加了研读材料、“四本预算”专题解读等专门时间;连续几年每次会议选取一个部门预算及其管理的大额专项资金进行专题审议,形成了预算初审专题审议的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初审意见反馈机制。为使预算初审中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还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专门将初审情况报送市委,供市委在决策时参考。

  四是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等5个重点部门将整改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600余项,切实加强了整改力度,提高了整改效果。

做好新时代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等重要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市委的要求,扎实推进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各项重要工作。

  一是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2018年,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牵头起草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印发。根据《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本市国有资产综合报告,重点审议了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推动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二是推动本市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牵头起草了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将本市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具体化。

  三是按照全国人大部署,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作为常委会一项重点工作,推进预算联网建设取得阶段成果。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首次运用到财经委员会对2019年市级预算草案的初审工作中,并在代表大会审查预算草案时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