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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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一次增强人大监督刚性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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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当前北京正处在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都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今年4月到7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简称“两条例一决定”)的执法检查。在近4个月的时间里,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等60余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分7个小组赴城六区和通州区,深入街巷胡同、居民小区、交通路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共享单车停放点、快递外卖集散点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实现了全市十六区检查全覆盖。

  “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的过程、形成报告及审议报告的过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展现出人大监督“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成为一次增强人大监督刚性的生动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举措的说明》提出,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为主要抓手,做到新立法规及时检查、执法难点持续跟查、复杂问题多法并查,增强执法检查的时效性针对性。

  这次执法检查的一大突出特点即是“多法并查,及时检查”。“两条例一决定”施行的时间都不长,《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于2018年5月1日开始施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在条例决定施行后较短时间内开展执法检查,也体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时效性。“两条例一决定”是破解首都交通治理难题、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立法“组合拳”。以人大监督推动“两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坚持不懈地依法破解交通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痼疾顽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才能更好地为北京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建设保驾护航,更好地助力于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检查组通过对交通领域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组合拳式”的执法检查,务求检查实效,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约束。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规进行检查”是这次执法检查的另一特点。在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工作时,提出了多项重点检查内容,每一项重点内容都与法规条文密切对应。当前城市交通治理的难点、市民关注的热点和影响出行秩序的矛盾集中点,无一例外都是“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聚焦的重点,也是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呈现和剖析的重要方面。执法检查是严格对照法规的重要条款进行检查,而后期形成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在每一项法规实施情况介绍之后,也都用括号附上了相关法规条文。紧扣法规核心条款开展执法检查,以点带面提出落实法规的明确要求,监督的针对性得到有力凸显。李伟主任所作的“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三分之二的篇幅论及“两条例一决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没有避实就虚、浅尝辄止,而是以问题为导向,剖析问题,并“对症开方”,体现出了新时代人大工作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勇气和魄力。

  这次执法检查在方式方法上也做了创新,引入第三方评估,向检查组成员发放“执法检查记录单”,方便就近明察暗访,以有说服力的数据和真实的案例反映法规的实施情况,对找准查清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执法检查组成员人手一份的“执法检查记录单”,是“监督常态化”的一个有效的载体。段淑珍代表说,“我把执法检查记录单的一些内容拿出来向周边的市民征求意见,这样我们所检查的面和所反映的问题就更加全面。”也有多位代表提到,他们会随身携带“执法检查记录单”,在集体执法检查之外,会留意工作单位、居住小区周边日常的情况,记录了诸如“违法停车现象时有发生”“停车秩序的常态化管理不到位”“快递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等问题。代表们的记录,成为法规实施情况评估的重要参考。

  在对“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的过程中,列席代表敢言、真言、善言,贡献了高质量的审议发言,展现出人大代表坚持原则、正视问题、为民代言、勇于担当的履职责任感。人大监督不是“走过场”,不是一阵风。在要求政府部门不能选择性、阶段性执法,呼唤政府“执法力度常态化”“管理常态化”的同时,也要保证人大监督的常态化。一些代表建议,检查要常态化,还可补充一些“专项执法检查”。比如,大家现在普遍反映的快递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还有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的问题,可以针对这些情况做一些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让更多人了解法规规定,并自觉地去遵守。

  “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展现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于监督、勤于监督的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气象。相信通过持续的、常态化的刚性监督,定能够进一步发挥人大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的重要作用,真正推动政府部门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舒心、顺畅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