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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尊严 保障宪法实施 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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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人民法院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牢记使命、尽职履责,通过对民事纠纷的依法解决、对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制裁,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

  人民法院要贯彻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

  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公开审判等基本原则和制度,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石。

  全市法院要严格落实宪法确立的各项审判原则和制度,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让司法公正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彰显我国司法制度的优势。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要进一步贯彻审判公开原则,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同时,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为推动形成更完备、更成熟、更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提供北京经验、作出北京贡献。

  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前沿阵地作用。带头尊崇宪法,全体审判人员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强化法治信仰、养成职业操守,切实将公正司法作为主心骨,端稳天平、握牢法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带头宣传宪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通过庭审直播、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开展以案说法工作,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要以“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为主题,开展法院开放日,司法进基层、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讲好宪法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全市法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最高法院指导下,始终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为目标,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