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至今已经历五次修改完善,在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中永葆着持久的生命力。特别是今年新修改的宪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赋予其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在共和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着力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为履行宪法使命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制定了20件规范人大权力运行和代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范人大权力运行和代表工作,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每届人大的届首之年均组织宪法讲座,本届常委会还建立了会前学习制度,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和坚定的捍卫者。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维护宪法权威。一是依宪立法,依法立法,彰显地方立法特色。目前,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41件,有力地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在北京的实施,促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二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备案审查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监督制度和宪法监督制度。截至2018年10月31日,常委会共接受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253件。我们坚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通过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能,切实维护了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三是及时启动并完成了《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修订完善工作,通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尊严,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敬畏宪法、恪守宪法,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我们将忠实维护人民利益,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忘初心,誓作立法工作的奋进者和奉献者,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新时代立法工作新篇章,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实现首都经济社会繁荣稳定,保障法治北京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