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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二十一年历史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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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

  香港回归;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市人大常委会新办公楼在建国门南大街落成;

  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这一年,香港回归祖国,举国欢庆。

  党的十五大召开,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和任务,这成为了当代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也为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这一年的5月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办公楼在建国门南大街落成,举行了由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升国旗仪式。

  下半年,北京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1998年

  提出五年立法规划的指导思想;重新修订了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首次召开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会

  这一年是北京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的第一年。

  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立足北京实际,着力解决北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需要用法规解决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结合,立足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先行制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据选举法和北京市实际,重新修订了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从这一年开始,每年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召开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会议。

  1999年

  建国五十周年;澳门回归;“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

  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一项制度被确定下来

  这一年,首都人民热烈庆祝建国五十周年、澳门回归祖国,喜迎新世纪、新千年。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这一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首开先河,允许本市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本市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一项制度被确定下来。这一制度增强了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宽了人民群众了解全市重要工作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一经确立,就成为一项新举措载入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史册。

  近二十年来,历次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都少不了旁听者的面孔。

  2000年

  全国人大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市人大常委会实施接待代表日制度;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这一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本市如何结合实际贯彻实施立法法、规范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拟出《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稿。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实施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实施后,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是党和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决策,为首都经济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为推进首都经济发展,加速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为“建设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首都”提供法制保障。

  2001年

  中国加入WTO;北京申奥成功

  市委召开第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本市首部规范地方立法的条例出台;市人大第一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诞生;法规草案实行统一审议制度

  这一年,中国加入WTO、北京申奥成功等历史事件使北京面临着更为艰巨的建设与发展任务。历史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加强人大工作,使本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通过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推动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这一年,市委召开了北京市第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这一年,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条例明确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职能,规范了立法程序,标志着本市地方立法工作进入到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第一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确立了由各工作委员会对法规草案提出审查意见,法制委员会负责统一审议,常委会审议、决策的立法新格局。

  2002年

  党的十六大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这一年,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上升到政治文明的范畴。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条例贯彻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在规范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北京城市建设加速,市容环境与市民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条例的实施为更好地筹办2008年奥运会、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半年,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2003年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市人大增设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

  这一年是北京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期的第一年。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第三个五年立法规划(2003年-2007年)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和意见,这在北京市人大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草案在媒体上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提出了多件新的立法建议,其中36项经论证后被吸收采纳。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增设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进行修订,增加了有关专门委员会立法职权和工作程序的规定。

  2004年

  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首次形成审议意见书;首次成立执法检查组;首次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这一年,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出现了多个“首次”,而这些“首次”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影响深远。

  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在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时,为了进一步完善这部法规,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经过研究,决定以听证会的形式,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听取市民意见。此次听证会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成为“民主立法” 的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实践。

  首次形成审议意见书。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问世,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的第一件审议意见书。审议意见书的运用,体现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有效地推动了“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落实,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首次成立执法检查组。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的报告。执法检查的形式以及取得的实效得到了各方肯定。

  2005年

  市委召开第二次人大工作会议;首次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这一年,市委召开了第二次人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首都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针对海军军事训练大队驻地地下水受污染的问题,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海军军事训练大队吃水难、行路难问题”的0414号建议。由于该建议办理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部门较多,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首个由常委会主任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对一些重点建议,采取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的做法,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探索。这一举措有效推动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将全民健身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促进了本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为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贡献了力量。

  2006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成立

  这一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监督法对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权,对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都作了明确规定。

  这一年,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成立,改变了由工作委员会代行专门委员会部分职能的状况。代表大会、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发挥,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007年

  党的十七大召开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有了地方性法规

  这一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进一步明确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对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这一年,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

  这两个办法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两种监督形式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有利于规范监督形式、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

  下半年,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2008年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

  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

  这一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成功举办,北京实现了“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绿色奥运”的美好畅想。北京奥运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奥运筹备和举办都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此,国际奥委会法律部主任特意致函,对市人大常委会卓有成效的立法工作表示感谢。

  2001年至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奥运会、残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的需要,积极开展奥运立法工作。七年间,市人大常委将奥运立法与促进首都科学发展、改善民生紧密结合,制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对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奥运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全面深入总结奥运的制度成果。首次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开展立法评估,形成了权威评估报告。大规模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为为期七年的奥运立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为今后的立法工作打开了一个崭新的天地。

  2009年

  建国六十周年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年;市委召开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开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

  这一年,首都人民欢庆新中国六十华诞。

  这一年,也是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市委以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契机,召开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市改革建设事业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这一年,为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情况、科技创新与机构调整、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民生5个方面内容,由常委会主任负责,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广泛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参与,开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在专题调研中,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

  2010年

  全国人代会通过修改选举法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制定“十二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开始书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这一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对制定“十二五”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常委会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推进科技创新、基本住房保障、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发展、商务服务业发展、人口规模调控6个问题,成立6个调研组,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了6个专题报告和一个综合报告。

  这一年,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各专门委员会开始书面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2011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调研

  这一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均实现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为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提供了前进阶梯。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业援助规定、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等法规,为促进首都科学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这一年,着眼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调研,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建议》。

  2012年

  党的十八大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对市政府大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的专题询问;统一组织建议分类办理工作;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这一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首次开展了对市政府大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的专题询问。市委以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常委会党组的专题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整改措施。

  常委会统一组织了本市承办50件建议以上的单位全面进行了分类办理工作,就养老服务、停车管理、公交优先等10类建议进行了集中答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半年,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2013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在全国首次开展立法协商;时隔8年再次立法听证

  这一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提出,必须转变以经济增长速度统领首都发展建设全局的领导方式,坚持首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 依据城市功能发展经济,使经济增长与城市功能完善有机协调、相融不悖。

  经请示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交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其后几年又先后安排多部法规草案进行立法协商,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这一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举行立法听证会,就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中“鼓励环保驾驶,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发动机”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进行立法听证。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自2005年8月就《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中的相关问题召开听证会以来,时隔8年再次立法听证。

  2014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市委召开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时隔13年再次行使立法权;首次开展对市人代会代表团审议过程的网络直播

  这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

  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一年,市委召开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这一年,经请示市委同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将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建议办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部法规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自2001年以来,时隔13年再次行使立法权。同年召开的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明确,除换届之年外,大会一般应安排审议地方性法规。此后,常委会相继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全民健身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通过,大会立法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实现常态化。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首次开展了对代表团审议过程的网络直播,会场内外有效衔接、网上网下密切互动,架起了大会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2015年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北京赢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编制“十三五”规划广泛汇集民意;做出全力支持申办冬奥会的决议

  这一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这一年,北京赢得2022年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举办权。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编制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广泛汇集民意,组织代表开展了专题调研。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15个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9份调研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常委会党组从以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目标统领经济社会发展,首都城市功能重组和空间布局调整,治理空气污染、交通拥堵、水污染等“城市病”,建设居家养老、农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革与建设,改革预算管理体制等方面,综合形成了向市委报送的关于对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申办2022年冬奥会有关情况的报告,做出了全力支持申办冬奥会的决议,为北京携手张家口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提供了法制支撑。

  2016年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旅游条例;表决通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督办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相关议案,开启“真正的民心工程”

  这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等5项法规;审议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气象灾害防治条例、旅游条例等5项法规。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督办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相关议案,通过解剖麻雀、先行先试、推广典型等方式,支持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疏解整治促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全市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试点全面实施,被代表称为“真正的民心工程”。

  2017年

  党的十九大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疏解非首都功能,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民主法治保障;审议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

  这一年,党的十九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疏解非首都功能,以监督城市总体规划执行为抓手,推动抓重点、补短板、促改革、惠民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民主法治保障。

  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进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善居民服务功能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首都旅游功能定位和资源特点,突出规范“一日游”和民宿游等重点,完善具体制度安排,继续审议旅游条例;围绕加强气象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审议气象灾害防治条例;围绕标本兼治,有效改善静态交通状况,抓好法规核心制度的论证和设计,审议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

  为推进法规的实施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018年

  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召开;宪法宣誓制度载入宪法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等条例草案;办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等议案;常委会机关启动搬迁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届首之年。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实现了宪法宣誓制度载入宪法的历史飞跃。

  常委会审议了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草案、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等多个审议项目;督办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等议案。对旅游法、旅游条例、消防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搬迁工作,搬出运行21年的“建国门南大街6号”,入驻通州的“北京城市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