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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立法工作协同 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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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人大立法工作协同座谈会第五次会议于今年7月召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伟,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段春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范照兵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会议交流了三地人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情况,讨论通过《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实施细则》,原则同意将“环保条例”“机动车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作为立法工作协同项目,进一步提高了京津冀人大立法工作协同广度和深度。

  把握重点,推进环保领域立法项目协同

  座谈会上,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部门分别介绍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编制情况,就立法项目协同的备选项目进行了深入探讨。

  北京市2018年至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彰显地方立法特色;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坚持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法资源配置。计划安排立法项目65项,其中,任期内完成制定、修订的一类项目27项,任期内调研起草,条件成熟时制定、修订的二类项目29项,根据情况和需要及时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三类项目9项。

  天津市年度立法计划编制采取三年滚动方式。2018年度立法计划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体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深化改革,鼓励创新方面的立法;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突出体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强社会事业方面的立法;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部署要求,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预算监督、备案审查等方面的立法。安排立法项目48项,其中,第一类审议项目12项,第二类预备审议项目13项,第三类调研项目23项。

  河北省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一致,以更加完善的法制建设推动更大力度的改革发展;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结构调整、污染治理、脱贫攻坚、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等方面内容安排立法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求;对照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强配套,搞好衔接;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全省人民意志,将各界关注度高和代表议案反映集中的项目列入立法规划。计划安排立法项目86项,其中,拟在任期内提请审议的一类项目49项,待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二类项目22项,酌情作出安排的三类项目15项。

  三地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项目协同工作,积极推进将立法工作协同成果落实到具体的立法项目上。通过对三地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梳理,有30余个立法项目主题相同或相近,可以作为两地或三地立法项目协同的备选项目。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的要求,会议原则同意将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三地人大的立法工作协同项目,将制定“环保条例”作为天津市、河北省两地人大的立法工作协同项目,北京市人大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协同项目,经三地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组织实施。

  出台细则,进一步明确立法项目协同工作内容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原则通过《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实施细则(讨论稿)》,进一步推动立法项目协同实施工作。实施细则共11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是制定目的。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实施工作,提高三地人大立法工作协同实效。

  二是立法项目协同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组织保障。从实际出发,明确三地人大针对相关项目立法中的共性问题,共同开展研究,共同形成解决方案,研究成果由各方共享。

  三是立法协同项目确定和组织实施。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结合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对立法协同项目进行协商,经三地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确定立法协同项目。三地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立法协同项目需要研究的共性问题和立法项目协同实施方案。

  四是立法项目协同成果和成果转化机制。立法项目协同相关方提出立法共性问题研究报告,在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座谈会上进行研讨。

  五是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协同。三地人大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统一要求、京津冀协同发展现实需要,协同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服务大局,不断提高立法工作协同水平

  座谈会上,三地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负责人对京津冀人大开展立法工作协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立法工作协同未来发展提出了更高期望。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认为,立法工作的协同,“同”是结果,“协”是过程、要求、重点。建议进一步增强协同立法的顶层设计,推动协同立法机制创新,争取协同立法的国家支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的完善和转化,加强与其他协同发展区域的交流,关注、学习和借鉴长三角等地区协同发展的成功经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指出,京津冀三地人大立法工作协同从松散到紧密、从机制到项目、从单一项目到规划协调,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也还有很大的深入空间。会议形成的纪要文件,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进一步得到党委支持和指导。建议全国人大加强国家层面的区域立法,对区域协同给予支持和保障;三地人大要做好深入调研和协同工作,继续完善协同机制,进一步从法治的角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在

  讲话中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和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四年来,三地人大常委会交流范围日益扩大、协作力度逐步加大,为更好实现立法工作协同打下了坚实基础。本次会议将环保方面的项目确定为立法协同项目,既是推进三地协同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建设需求的具体举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秉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加强与天津和河北两地人大常委会的交流互鉴,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要认真落实会议共识,围绕立法工作协同项目开展联合调研、联合攻关,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点项目组织前瞻性、展望性研究,共同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