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服务互动 > 《北京人大》杂志 > 2018年 > 第6期 > 特别报道

全方位提升消防工作水平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消防条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4位列席代表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组成人员和代表们普遍认为,条例实施以来,本市认真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和力量建设,火灾整体形势保持基本稳定,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针对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完全到位、火灾防控存在较多薄弱环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不足、消防工作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做好首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大力推动消防安全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家庭和网站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开展经常性、实用性、针对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和隐患自查,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大火灾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火灾信息、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情况,充分发挥其教育警示作用,使全社会充分认识火灾危害及严重后果,主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防安全。刘玉芳、杨凤一等委员提出,关键要加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安全意识的培养列入学校教学体系;加大防火宣传、逃生演习,让更多的市民提高自救及救人能力。陈巴黎、黄一品等代表认为,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宾馆、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应当定期播放逃生教育宣传片,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严密责任体系,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细化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按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可用有效,经常性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级消防机构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主动适应国家消防工作体制改革需要,切实做到改革和消防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李其军委员建议,按照市委提出的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可以将消防工作一并纳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管理体制,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施颖秀代表认为,要强化物业的消防管理责任,针对消防设施老化问题,要畅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机制。

  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筹备2022年冬奥会、建设城市副中心等重点任务,围绕中心城区平房院落、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地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大型商市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加强规划统筹、日常安全监管和联合执法,始终保持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用足用好用全法律和行政手段。要强化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将防火监督与消防服务有机结合,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的专业指导,提升维护消防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驻京部队等单位沟通协调配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要加强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圈占或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等问题的综合治理,着力构建精治、共治、法治的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格局。辛崇阳委员认为,部分铁路、民航、军属产权场所由于产权管理归属的特殊性,容易产生消防监管的真空地带,政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产权单位的沟通,使属地公安消防机构能够更加顺畅地协助相关主管单位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积极推动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统筹研究解决建筑物改造再利用中因使用性质变更产生的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问题,在土地使用、规划审批、建设施工、消防安全监管等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通盘考虑,综合施策,既切实保障消防安全,又充分发挥建筑物改造后的再利用价值。李燕京代表建议,要加强村民自建房、798艺术园区等特殊区域的消防监管,统筹考虑规划审批、消防设计、建设施工等环节,从源头确保消防安全。加快消防水源建设,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市政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使消防水源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对于消火栓缺口问题,要按照相关建设标准深入细致排查,明确补建任务,限时建设到位并确保有水可用、水量充足;进一步明确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修和管理责任,从根本上解决市政消火栓位置不合理、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陈巴黎代表认为,有些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水源建设严重不足,有栓无水的情况比较普遍。消防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市的消防水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并确保能发挥作用。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提升消防保障和灭火救援水平。大力推动消防站、小型站、微型站建设,积极发展壮大消防力量,促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质升级。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协会和其他有关行业协会在消防科普宣传、消防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强化高科技灭火救援技术装备应用,不断提高火灾防控、救援的科技含量。施颖秀代表认为,要立足于提高消防的预防、自救和疏散能力,充分借鉴利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经验,进一步提高消防科技智能化水平和人性化管理水平。

  适时对条例进行修订。按照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国家组建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不再承担消防管理职责,公安消防部队退出现役。为适应消防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消防法也将做进一步修订完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消防法修订情况,结合北京实际,适时对消防条例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