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芸汀
安静,是最普通的生活需求,也是最真切的民生期盼。工地夜间的轰鸣声、广场喧闹的音响声、邻里装修的叮当声、街巷刺耳的鸣笛声……这些“家门口”的噪声,影响着千家万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全社会对宁静、和谐、美丽人居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以法治手段保障群众的安宁生活,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2026年9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共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17人发表了审议意见。审议认为,条例草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为依据,立足首都超大城市治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分类施策,制度设计较为全面,措施具体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北京特色,总体上比较成熟。
回应民生关切 守护群众“家门口的安宁”
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23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2025年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噪声污染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要求巩固已有成效,抓紧治理新的问题。2026年3月12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公布,在强化源头防控、实行分类管理、推动社会共治、提高处罚力度等方面对噪声污染防治提出更全面、更严格的要求。
随着本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的成效,但噪声污染仍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系统梳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数据发现,2023年以来累计受理噪声投诉69.4万余件,其中邻里噪声、装修噪声、交通噪声投诉量位居前三,合计占比过半。既有噪声频发、新型噪声不断涌现,原有规章已难以适应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要求,亟需通过地方立法补齐制度短板。
坚持首善标准 打造噪声治理“北京方案”
条例草案共7章52条,按照实施性、补充性立法定位,结合本市实际,坚持首善标准、回应群众关切,对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细化落实、补充创新,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强化源头防控,明晰监管职责。条例草案坚持关口前移,将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设计等前端环节,针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公示、建筑隔声标准、防噪声距离等提出具体要求;在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部门分工,压实各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噪声污染监管体制。
强化分类施策,注重防治结合。条例草案围绕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噪声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比如强化施工全领域、全过程噪声管控要求,鼓励基坑气膜等低噪声工艺设备应用;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节点,精准切分交通运输噪声防治的主体责任;针对室内装修、娱乐健身、商业经营等群众关切的社会生活噪声,区分具体场景细化各类主体的行为规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多元共治,强化基层治理。条例草案在压实各方责任的同时,将噪声防治融入社区日常治理,明确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人的劝阻调解职责,提出理性包容、友好协商等自律要求,强化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和执法衔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各方协同的噪声污染防治新格局。
汇集民意民智 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
进一步强化相关主体行为规范。社会生活噪声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也是审议中讨论最多的领域。路海滨委员建议对网红打卡地的无边界围观等新型噪声作出前瞻性倡导;黄勇委员建议更进一步明确广场舞等娱乐健身活动的区域和时段;向建华委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宁静区域建设指引。城建环保办公室在调研基础上建议针对高音喇叭、广场舞扰民、机动车“炸街”等问题细化责任要求,鼓励将自觉控音降噪、友好协商解决纠纷等内容纳入居(村)民公约,强化矛盾多元化解。
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社会生活噪声点多面广、取证难度大,相关执法问题备受关注。条例草案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的体制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的协调联动机制。马曙光、刘星、邓志等委员代表建议明确噪声污染的相关标准,便于监督和执法。城建环保办公室在调研基础上建议细化部门协调联动处置机制,明确巡查劝阻、现场检查、线索移送等工作要求。
进一步突出科技手段应用。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噪声精准管控,是超大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向。条例草案鼓励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噪声防治智能化水平。邓志代表建议鼓励在京科研单位开展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机理性研究和数据积累。城建环保办公室在调研基础上建议完善噪声自动监测、实时预警等智能化管理要求;加强技术改造应用,推动环卫车辆低噪运行,鼓励设置隔声公共活动空间,从源头减少噪声排放。
此外,还有委员、代表就夜间施工提前告知居民、保障单位和个人依法获取声环境信息的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城建环保办公室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同步制定修订配套规范性文件,为法规落地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社会各界建议,进一步细化制度设计、回应社会需求、强化落地效能,以良法守护群众安宁,为推进首都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