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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李雨聪:加强社交平台监管 更好守“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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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社交媒体已深度融入未成年人日常生活,成为其获取信息、社交互动的重要载体。

  共青团中央发布的《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6亿,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3%。在北京市,未成年人作为“数字原住民”,社交平台使用覆盖率更是处于高位。

  市人大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高级检察官李雨聪表示,适度使用社交平台可为未成年人提供多元知识养分、拓宽社交边界,但同时也面临诸多风险隐患,比如,部分未成年人会遭遇网络欺凌、隐私泄露、隔空猥亵、不良信息侵蚀;个性化推荐算法易导致未成年人过度沉迷,影响身心健康与学业发展;部分平台未成年人模式流于形式,难以形成有效保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均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管理功能。”李雨聪说:“但在现实生活中,社交平台监管仍存在注册年龄界定模糊、认证机制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亟需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执行,为北京市未成年人构建安全健康的网络社交环境。”

  李雨聪认为,首先要明确未成年人社交平台注册年龄及分级管控标准。可以参照国内外立法实践,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明确社交平台统一设定16周岁为独立注册使用年龄下限。其中,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注册需进行实名验证并取得监护人书面同意,平台应限制使用时长;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禁止独立注册社交平台账号,应由监护人通过家庭账号进行授权使用,平台需对其内容访问范围、社交互动权限进行严格限制,屏蔽私信聊天、直播打赏、广告推送等风险功能。

  “还需强化社交平台主体责任与技术防控能力。”李雨聪建议,平台可建立多维度身份认证体系,结合手机号实名、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杜绝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号规避监管的行为;升级未成年人模式功能,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优化内容供给,阻断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推送。

  李雨聪指出,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与执法问责机制同样至关重要。比如,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核查年龄认证、未成年人模式、内容审核等措施落实情况,对违规平台依法予以相关处罚;建立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将未成年人保护合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倒逼平台履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