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瑶瑶
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发声的重要方式。为了保障代表充分行使这一权利,推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北京市早在1995年便颁布实施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并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2014年,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废旧立新方式通过了现行建议办理条例。
现行条例自实施以来,在保障代表履职、规范建议办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代表法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办法先后完成修订,对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性要求,条例原有部分条款已难以适配当前工作需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落实中央、市委对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监督全流程工作,推动本市代表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对建议办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5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
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密切协同配合,成立立法工作专班,认真学习研究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重要制度文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学习请教代表法、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办法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制度设计,密切跟踪外省市相关法规修改工作进展,借鉴吸纳相关工作经验,梳理总结近年来本市代表建议工作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本市各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和各级人大代表建议的提出、办理情况,听取和收集各方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采用多种方式征求了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北京卫戍区政治工作部以及全体市人大代表、部分区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调研修改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工委提出指导意见。在充分论证、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反复打磨形成了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共六章三十八条,立足北京实际,固化多年来本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熟经验,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从总则要求、建议生成、交办办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系统优化,构建全链条、闭环式、可落地的制度体系。
锚定立法方向,夯实制度总基调
修订草案在总则部分强化思想引领与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根本遵循。新增指导思想相关条款,明确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作为核心目标,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凸显代表建议工作的政治属性与民生导向。同时,草案适应数智化发展新趋势新要求,新增加强代表建议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关内容,以数智化手段为代表履职和建议办理赋能。
健全培育生成机制,助力建议“内容高质量”
代表建议质量是办理实效的前提。修订草案聚焦建议培育生成环节,细化规则、明确边界、强化保障,引导和服务代表“提得准、提得实”,从源头夯实建议质量根基。
一方面,明确要求代表提出建议应当紧扣首都发展大局、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切实发挥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草案规定各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主动为代表提供专业支持与服务保障,助力代表提出更多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前瞻性的高质量建议。同时,草案也为代表依法履职划定了清晰边界与行为准则,要求代表要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通过提建议来牟取个人利益。
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办理高质量”
办理落实是代表建议发挥作用的关键。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代表建议交办、承办、答复、反馈全流程要求,推动建议“办理高质量”要求落实。
长期以来,本市承办单位践行“办前问需、办中问计、办后问效”的工作原则,与代表保持全过程密切沟通。此次修订将这一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明确了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全过程沟通的要求。在办理环节,修订草案规范了主办、会办单位的职责分工,针对代表多次提出、集中反映的同类问题,要求承办单位专题研究、统筹施策,着力化解共性难题。修订草案还区分不同情形,细化了办理、答复的标准与要求,健全了复查补办制度,明确承诺事项必须限期兑现,着力构建“提出—办理—反馈—再办理”的完整工作闭环。
强化统筹和监督,凝聚建议工作合力
有力的监督是建议落地见效的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探索形成“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专项督办、代表工作委员会统筹督办”的特色监督体系,有效推动代表建议从办文到办事、从答复到落实、从解释到解决转变。此次修订将这一成熟机制固化为法规制度,构建多层次、常态化监督格局。
修订草案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选取事关首都发展大局、群众高度关切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事项,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督办,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分工落实,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办理质效提升。在日常监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题调研、座谈访谈等方式,持续跟踪办理进度。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及代表工作部门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将报告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接受代表监督。
代表建议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连接着民心民意。此次修订建议办理条例,以法治思维完善制度,以制度保障规范代表履职,以代表履职回应民声民愿。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一审审议意见、社会各界反馈建议,继续打磨完善草案内容,推动条例颁布实施。未来,本市将以这部地方性法规为有力抓手,推动市人大常委会与各承办单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持续提升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办理质效、监督实效,把代表的“金点子”转化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把群众的所思所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民生成果,为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民主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