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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提升首都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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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常皓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首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定”)全面有效实施,今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一法一规定”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5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提纲挈领,深察细究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此次执法检查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一法一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聚焦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与全链条监管、“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集中用餐安全、科技赋能数智化治理、群防群治共治格局构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关键环节,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检查研究,务求察实情、出实招。

  在检查对象选择上,兼顾全链条各类主体,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车间、农贸批发市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平台、养老机构等单位和场所,实地察看法规执行情况。同时,组织召开代表、专家、一线执法人员座谈会,广纳群言,博采众议。

  在检查组织方式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同步开展“万名代表走基层”活动,市、区、乡镇三级1.3万余名人大代表深入322个代表之家、2431个代表联络站,收集群众意见建议7.1万余条。同时委托16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检查合力。执法检查坚持监督与立法统筹推进,兼顾立法的前瞻需求与解决当下问题的现实需要,既看法律条文是否落实到位,又思考现有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实际需要,精准发现制度执行中的短板缺项,为下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摸清底数、夯实基础。

  洞幽烛微,查摆问题

  “见微而知著,防患于未然。”通过一系列检查调研活动,执法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首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在历年的国家食品安全考核中均位列A级等次。同时,检查组也发现,食品安全“一法一规定”中部分条款落实仍存在短板弱项,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企业法治观念淡薄,对法律法规明确的要求执行不严,“快闪”、无人售卖等新形态存在监管盲区;部分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牺牲品质管控以压缩成本,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与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等风险抬头;“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在经营主体中难以全部落实。

  新业态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面临挑战。部分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审核仍存在漏洞,“证照不符”“幽灵外卖”屡禁不止;直播带货存在监管盲区;违法行为趋于隐蔽化、网络化,现有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监管架构难以取得实效;预制菜等新兴品类缺乏专项标准和监管办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政策存在盲区,“法网未密,漏洞尚存”。

  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和全链条监管协同有待加强。对产地源头的农药残留、兽药超标等问题未能全面严控;产地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不规范、带证上市比例不高;食用农产品在收、储、运等中间环节的跨区域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数据分散存储,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数据平台还未建立。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存在“一包了之”“以包代管”问题;集中用餐单位普遍缺乏食品安全专业管理人才;“互联网+明厨亮灶”存在“建而不用”现象,智慧监管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仍需加强。大部分区尚未出台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备案办法,全市食品摊贩处于“零备案”状态;农村大集、早市、夜市等区域监管主体、标准、责任尚不明确;现有的食品安全追溯、进货查验等制度要求对于小本经营的个体户而言合规成本较高,规范依法经营与优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协调平衡。

  多元共治格局仍需深化。缺乏违法行为常态化曝光机制,执法震慑力不足,部分基层快检设备陈旧,智能化装备配备不够;消费者监督效能未充分激活,外卖骑手“随手拍”等创新监督激励力度不足;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行为挤占监管资源,影响正常监管工作开展。

  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立足首都超大城市食品安全治理规律,紧紧围绕“四个最严”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筑牢第一道防线。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根据企业规模、业态风险等级分类设定管理标准;提升集中用餐单位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中小学全部实现校内食堂供餐,加大“互联网+明厨亮灶”“互联网+AI监管”推行力度;用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守法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强化新业态食品安全监管,补齐风险防控短板。压实网络平台“守门人”责任,督促平台严格执行入网商户“首入核验+动态复审”机制,坚决清除“幽灵外卖”;创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AI技术对网络餐饮、直播带货进行全天候风险监测与智能巡查;依法完善与平台营收规模、违法规模相匹配的处罚机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平台将保障食品安全置于商业利益之上,“重典治乱,猛药去疴”。

  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全链条监管。创新源头管控机制,建立适合本市的标准体系,引导批发市场、连锁商超等单位以更高标准采购,以千亿级首都消费市场倒逼产地主动对标提质;深化外埠进京协同机制,推动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信息互认与追溯标准;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数据平台;完善进口食品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防高风险食品流入。

  加强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督促各区政府尽快出台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科学划定集中经营区域,落实农村大集、农村宴席等聚集场所的监管主体、标准和责任,使“小摊点”纳入“大监管”;完善帮扶指导机制,提供集中检验、统一溯源等公共服务,降低合规成本。

  拓展食品安全多元共治路径。加大宣传引导和教育科普力度,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常态化曝光机制和食品安全违法信息公示机制;全面推广外卖骑手“随手拍”监督机制,激发社会监督活力;依法规制恶意索赔行为乱象,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和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由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员、专家、市民代表、志愿者组成的社会监督网络。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全面梳理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制度短板,充分吸纳“万名代表走基层”活动中收集的群众呼声,将本市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治理中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总结提炼,推动形成一部体现首善标准、契合首都特点、回应时代需求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持续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水平,让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成为首都发展的鲜明底色和重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