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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培养三项能力 努力提升立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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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李承曦

  5月7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第三期立法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我有幸参与其中。本次培训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室及法工委精心组织下,紧密结合今年常委会重点工作,聚焦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邀请人民大学法学院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安排市发改委、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相关负责人深度讲解前沿发展,同时还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一线的多位处长进行“立法共谈”,来自市、区人大机关和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50余名同志齐聚一堂,接受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共同开展立法研讨交流和实地见学。

  培训期间,我和大家一起认真学习、深入交流,听到了大家对北京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度思考,同时也对大家提升立法能力的迫切期望感同身受。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大家对参与这样一项重大而有意义的工作,既感到十分幸运,同时也背负着压力和挑战。时代飞速发展,科技高速迭代,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四个中心”建设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保驾护航、首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等等,各方面的法治需求日新月异,如何立出良法,对地方立法工作者而言,既是时代的需求,也是能力的考验。通过本次培训我也更加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有效提升立法质量,需要积极培养三方面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提升眼光的能力。地方立法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立思路、立目标、立方向,思想观念的更新、眼光的长远,都影响着立法质量的高低。当前科技创新一日千里,带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立法也必须与时俱进,打破惯性思维和传统观念,通过清晰的立法导向和制度设计,及时体现和回应新时期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现实需要,形成立法与实践的双向互动。特别是对于改革方向已明确但具体路径尚不清晰的领域,也要用科学的政绩观来看待,培养长线思维、提升长远眼光,前瞻性地预留制度接口,为未来实践留出探索空间。

  二是宏观统筹、思辨谋定的能力。地方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良好的宏观思维和辩证思维,简单说就是要“善谋”。每一项立法,既要解决该领域、该行业的现实困难,也要关注政府部门的管理需求。作为地方立法工作者,必须要站位高远,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多角度、全方位的思考谋划,提升统筹全局、思辨谋定的能力。既要做好领域内竖向的制度设计,也要做好不同领域间横向的制度衔接,既要为政府依法行政、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规范,也要杜绝部门或行业利益法制化,做到不被行业诉求桎梏,不为部门利益背书。

  三是抽丝剥茧、厘清本质的能力。与国家立法更关注普遍性问题、高度系统抽象不同,地方立法更需要从全市实际出发,对上位法中相对抽象笼统的规定予以合理细化、拾遗补缺,体现地方特点、解决实际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就离不开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离不开敏锐的发现感知和精准的厘清判断能力。开展地方立法,不能停留在开大会、听汇报、看材料上,调研也不能随大流、看热闹,漫无目的、走马观花,起草更不能毫无原则地照抄照搬、甚至想当然地闭门造车。只有在深入实际、找准问题、厘清原因的基础上,才能抽丝剥茧,精准把握实质,也才敢于、善于在矛盾焦点问题上“切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