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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护航首都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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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陶醉

  特殊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是民生保障的底线工程,是社会和谐、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作出系统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促进教育公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北京办好特殊教育,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格外”“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的政治担当,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更是书写教育强国建设首都答卷的有力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特殊教育摆在民生保障和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通过立法规范、监督推动、代表履职等多种法定方式,持续为首都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既是破解当前特殊教育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关键抓手,也是市人大常委会服务首都发展大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当前,对照教育强国建设的目标要求,对标特殊儿童家庭对公平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首都特殊教育保障在学段衔接、条件支撑、师资建设、融合发展、协同治理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弱项,亟须以系统思维健全保障机制,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瓶颈。我们需要立足法定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四个维度精准发力。

  一是以地方立法为引领,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法治支撑。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立足首都实际、突出首都特色,系统构建科学完备、衔接配套的特殊教育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固化十五年制特教学校建设、孤独症儿童教育保障、融合教育体系构建等改革成果,聚焦全学段衔接、数字化赋能、一体化服务等关键领域,精准填补制度空白。适时开展特殊教育地方立法,紧扣“特教特办、促进公平、系统保障”,为全市特殊教育全流程、全周期发展提供专门性法治支撑。持续加强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统一、衔接顺畅、落地见效,为首都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完备的法治遵循。

  二是以全链条监督为抓手,推动特殊教育保障政策落地。监督是推进良法善治的重要保障。要紧盯特殊教育保障的堵点难点,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实施闭环式监督、全程跟踪问效。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法定监督方式,紧盯全学段衔接、办学条件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康教医教融合、服务协同联动等关键环节,依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实化工作举措、推动落地见效。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推动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保障资金足额拨付、规范高效使用,确保财政保障力度与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特殊教育各项惠民政策精准惠及每一名特殊儿童及其家庭。

  三是以多元协同为支撑,凝聚特殊教育保障工作合力。特殊教育是跨领域、跨部门的系统性工程,要充分发挥人大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健全部门联动、家校社协同、医教康教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贯通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教育、康复、职业发展全链条,着力破解各环节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教育、医疗卫生、残疾人事业等领域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高质量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切实把代表履职成果转化为特殊教育发展实效,凝聚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四是以长效机制为根本,夯实特殊教育保障制度根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强化久久为功的定力,更需要健全常态化制度安排。要推动健全经费投入与资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办学需求;督促完善特教师资培养培训、职称评定、待遇保障等相关激励机制,持续建强专业化师资队伍;推动健全教学质量与教学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教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督促完善多方协同服务机制,系统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和协同服务效能;推动完善智教融合机制,以数字化赋能特教提质增效等,为首都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制度根基。

  特殊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兜底工程,既彰显首都城市温度,更丈量文明程度。我们将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恪守法定职责、坚持首善标准,持续推动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以民主法治之力护航首都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让每一个特殊孩子和家庭都能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阳光下幸福生活、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