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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巡视利剑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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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常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定”)实施情况作为重点监督项目,旨在通过一次深入的“法律体检”,带着法律法规深入一线,看制度是否落地、问监管有无盲区、听群众是否满意,以“察”的深度保障“治”的力度,以法治力量推动首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执尺量短——把检查对准法规条文的“刻度线”

  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工作调研,而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法律巡视。检查启动之初,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明确了基调:紧扣法条、逐项对照,让检查的每一个问题都有法律出处,让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都有制度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54条、《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31条,条文背后是食品安全的制度骨架。检查组将六大检查重点逐一分解——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与衔接、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集中用餐单位全过程管理、新业态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智慧监管与风险分级管理、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统筹规范——每一个重点都对应若干具体法律法规条文,并形成清晰的问题清单和任务台账,确保检查有据可依、问题有法可对。

  同时,此次执法检查还有一个使命——为下半年开展的食品安全相关地方立法“打前站”。检查组全体成员带着“立法视角”去检查,不仅看法律条文是否落实到位,更要思考现有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满足实际需要,精准发现制度执行中的短板与缺项,将检查成果转化为制度设计。

  足履实地——用脚步丈量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

  针对食品安全涉及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广的特点,检查组对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精准设计,力求突出重点、覆盖全面。

  贯通式检查。3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通州区、丰台区开展全链条实地检查,现场踏勘北京二商肉食屠宰厂生产车间、详细问询觅子店公路检查站进京查验流程、逐一走访新发地市场批发交易区,并与属地监管部门、外埠供货商代表、场内经营商户深入交流。从产地准出证明核验到市场准入关口衔接,从中间贮存运输到末端配送交付,通过“贯通式”检查力求把食用农产品从源头到餐桌各环节的监管断点、职责盲区真正查清查实。

  沉浸式检查。4月初,检查组深入新业态一线现场调研市市场监管局“互联网+AI监管”情况,实地察看谋食玛特美食花园,走进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并与监管部门、外卖平台企业、直播电商企业、平台内经营者、骑手代表座谈交流。从线上资质审查到线下后厨卫生,从“食安封签”落实到配送环节管控,通过“沉浸式”检查力求把新业态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摸清摸透。

  靶向式检查。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品安全保障,4月上旬,检查组赴海淀区、西城区现场查验首开寸草养老照料中心和北京海妇宝贝家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供餐情况,随机抽检鸦儿胡同小学食堂后厨操作情况。从“日管控”记录真实性到“周排查”问题整改闭环再到“月调度”风险研判,结合查验防鼠防虫设施等细节,通过“靶向式”检查力求把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虚化等深层问题挖深挖透。

  联动式检查。检查组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同时,结合“万名代表走基层”活动,4月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回家进站”,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

  量质并举——在法治轨道上检视治理效能的“含金量”

  从检查情况来看,北京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首善标准和最严要求,用法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监管职责协同机制不断健全。从外埠畜禽进京检查、屠宰加工到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日趋顺畅。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海关、公安等部门在准出准入、风险监测信息通报、行刑衔接等环节的协同配合不断深化。新发地市场等大型批发市场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追溯链条更加完整。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压实。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仓储管理等制度执行更加严格,食品销售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更加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者后厨卫生状况持续改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更加严格,设施设备配置不断优化。

  智慧监管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持续扩大,消费者通过手机即可实时查看后厨操作。“互联网+AI监管”技术开始在违规行为自动识别、风险隐患实时预警等领域深度应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制度不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追溯能力持续增强。

  集中用餐单位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过程管理制度覆盖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全部环节。

  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逐步规范。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品种目录逐步明确,食品摊贩管理逐步纳入法治轨道,农村大集多部门协同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补短强弱——把问题清单转化为制度升级的“突破口”

  要让法律“落地生根”,必须要把握好制度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清醒地看到,对照“构建符合超大城市治理规律、体现首都特色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的要求,对照“把食品安全作为首都的竞争力,让全球人民到北京都能吃的放心”的标准,食品安全工作仍有改进空间。

  在部门监管职责衔接方面,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之间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衔接缝隙,食品贮存、运输、配送等中间环节的监管盲区尚未完全消除,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制度性机制还需进一步固化。

  在平台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平台在商户资质审核上把关还不够严格,“证照不符”“一证多用”现象仍有发生,部分配送环节“食安封签”落实不到位,投诉处理机制不够顺畅。

  在智慧监管方面,“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存在“重建设轻应用”倾向,部分设备建成后画面闲置,群众看不到、问题查不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支持和推广新技术应用方面,配套政策、资金保障、考核体系还需进一步跟进。

  在集中用餐单位管理方面,部分单位食品安全员配备流于形式,“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不够深入,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责任虚化问题。鼠虫等病媒生物防控措施在一些单位落实不够到位。

  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方面,部分区域食品摊贩备案管理不够到位,仍有一定数量的摊贩游离于监管之外。全市130个农村大集的监管职责分工还需进一步厘清,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城管执法和区政府、乡镇政府之间的协同监管合力有待增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成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要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常态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制度,真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监管。”

  “平台企业要更加突出首善标准,建立更严格的商户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不仅要管好线上的资质与信息,更要关注线下的实际操作,扩大‘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和实际使用率。”

  “要加快食品安全地方立法进程,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制度短板、监管盲区,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弥补和完善,构建符合超大城市治理规律、体现首都特色的食品安全法治体系。”

  “要加强对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的统筹规范,完善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大集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形成协同监管合力。”

  “要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从建好向用好转变,建立运维保障和考核机制,确保设备在线、画面可见、问题可查。加大‘互联网+AI监管’技术应用推广力度,提升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能力。”

  “要压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管住管好‘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的每一餐。”

  “要构建监管部门精准施策、平台企业主动履责、经营者诚信自律、骑手积极参与、消费者理性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把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守护好首都这座超大城市的‘烟火气’与‘安全感’。”

  …………

  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执法检查组将继续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同时,将检查成果有效转化为地方立法实践,以法治之力推动首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吃得舒心,为推动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