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赵晓琦
3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部直接关系首都千百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历经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精心打磨,终于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北京的落地细化,《实施办法》既严格遵循上位法精神,又立足首都实际,回应了新时代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实施办法》共七章五十七条,分为总则、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
铸魂强基:党的领导是工会工作的“定盘星”
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办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在总则部分旗帜鲜明地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一表述,既重申了工会的政治属性,也强调了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实施办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标志着党的创新理论全面融入工会法治体系,为新时代首都工会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装和行动指南。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会工作各环节、各层面的具体实践。从工会组织建设到规范化管理,从维护合法权益到服务职工群众,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工会才能真正成为劳动者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才能在首都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积极作为。
筑梦匠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北京答卷”
产业工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实施办法》立足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要,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专门规定,明确提出要造就一支符合首都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产业工人队伍,并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意味着,产业工人的成长成才不再仅仅是企业层面的“选择题”,而是一项需要政府、工会、企业共同作答的“必答题”。
如何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职责。实践中,工会将协同政府部门,打造产业工人从“工”到“匠”的全周期服务链条;持续开展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搭建建功立业平台,选树“北京大工匠”等高技能人才,建设工匠学院等培育基地,广泛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助力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水平、畅通发展通道、保障合理待遇。可以预见,随着《实施办法》的落地,首都产业工人将迎来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技术技能价值导向的激励机制将更加健全,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将进一步浓厚。
暖心守护:为劳动者筑起“法治之家”
劳动关系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企业组织形式日益多元,职工队伍结构日趋复杂,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传统的用工模式与权益保障机制面临挑战。修法调研中发现,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配送、出行、运输、家政等网约服务的平台用工劳动者——这些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现实中仍面临入会渠道不清、权益保障路径不明、集体协商机制缺失等困难。
《实施办法》以务实的态度积极回应了这些问题。一是明确工会要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这是原则性、统领性的规定,为工会组织不断拓展覆盖面、提升服务能力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明确总工会等工会组织要推动在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建会,帮助和指导平台用工劳动者入会。这意味着,平台劳动者既可以加入平台企业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的工会,也可以加入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工会——多重路径并存,最大程度降低了入会门槛。三是对平台用工集体协商作出专门规范,要求相关部门指导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健全保障平台用工劳动者权益的协商协调机制。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将组织大家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协商的内容明明白白,协商的成果实实在在——从报酬构成、订单分配、劳动保护到算法和劳动规则,每一个议题都更加具体,每一次对话都更有分量,每一份共识都更能落地。此外,《实施办法》还进一步强化了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保护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和机制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织密劳动者权益保障网。
固本提质:以规范化建设擦亮“娘家人”金字招牌
工会要履行好基本职责,自身建设必须过硬。《实施办法》从多个维度推进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数智化。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会基本职责。将“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列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的角色定位迭代升级——既要当好合法权益的“守护人”,也要成为竭诚服务的“贴心人”。这种转变,体现了工会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从单一功能向综合赋能的跃升。
二是对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提出要求,并强调运用数智化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数智化赋能,意味着工会服务不再局限于线下阵地,而是可以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线上服务平台等载体,实现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服务的“一键直达”。工会正在努力将温暖更加精准地送到劳动者的心坎上。
三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实施办法》明确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以及国家级、市级开发区(产业园区),可以建立总工会。同时,进一步夯实社区(村)、楼宇、商圈等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这意味着,“家门口的工会”不再是愿景,而正在成为现实——劳动者就近就能找到“娘家人”,有困难找工会变得更简单、更便捷。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让每一位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的劳动者,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都能在奋斗的路上有组织依靠、有权益保障、有成长空间,这是立法者的最大心愿,也是这部法规最深沉的底色。
《实施办法》从坚持党的领导到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从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到推进工会工作规范运行,都体现着以法治力量回应时代课题的担当与智慧。随着《实施办法》全面实施,首都工会工作将迈入更加法治化、规范化、数智化的新阶段,工会将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起百万职工的磅礴力量,共同书写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