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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促提升 全力护航美丽北京建设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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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王星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色。3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本市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的报告。自2016年起,常委会已连续十一年开展此项监督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首都绿水青山蓝天净土,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北京建设成效显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多项指标稳步向好,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2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创监测记录以来最低值。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占比85.2%,“北京蓝”成为新常态。全市持续深化精细治理,加速车(械)新能源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率提高到45%;推广26个全密闭基坑气膜,道路扬尘较2020年下降40.7%;引导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累计创建“绿色”企业1803家、比率达到39.7%。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国控断面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五大河流连续五年贯通入海,海子水库、亮马河分别获评全国第四批美丽河湖、第二批幸福河湖优秀案例。

  土壤、声、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2.3分贝和68.5分贝。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突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力,累计记录物种7121种。花园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公园达1136个,建成花园城市示范街区10个、城市画廊20条、城市微花园100处。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达71.7,获评“优”级,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要紧扣美丽北京建设目标,编制好“十五五”时期美丽北京建设专项规划,科学设置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和关键指标。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综合治理。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解决城市快速路沿线噪声扰民问题,常态化开展春秋两季过敏原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首都发展韧性不断增强

  绿色低碳发展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全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加快能源、产业等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推动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扎实推进。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平稳运行,碳足迹管理、碳普惠机制不断深化,“北京MaaS城市绿色出行”入选全球可持续交通最佳实践案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煤炭消费占比降至0.3%,外调绿电超过440亿度,绿色电力占比达到36%,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9%。产业绿色化持续提升,全市疏解提质一般制造业企业10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稳步增长,产业发展的“含绿量”与“含金量”同步提升。

  资源集约循环利用不断提高。深化重点领域能源节约高效利用,累计发布近200项节能低碳先进技术,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执法监察全覆盖;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碳排放同比持续下降,首都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围绕系统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统筹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与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加快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适度扩大储能项目产业试点范围。优化电力能源供应结构,完善重点领域电价政策,引导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强化新能源领域标准引领,制定符合首都安全要求的新能源相关标准,促进氢能电池等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应用。完善绿色股权投融资体系,丰富绿色直接融资工具,提升绿色投融资服务质效。

  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凝聚生态环保共治合力

  生态文明建设重在制度,要在法治,贵在长效。全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体系,健全治理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深化区域协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市委生态文明委员会统筹推进60项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强化标准支撑,发布12项地方环保标准,强化数智赋能,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纵深推进京津冀生态协同治理,开展空气污染过程区域协同应对,实施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建设。

  生态环保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本市先后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永定河保护条例等二十余部地方性法规,基本建成具有首都特色的覆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为首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拟于9月提请常委会审议,重点解决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污染问题,提升声环境法治保护水平。

  围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生态环境标准的清理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年度环境报告内容,完整反映GEP-R核算与生态补偿成果。加强北京绿色发展方案与治理成效宣传解读,增强社会共识与公众参与。

  站在“十五五”规划开局的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紧扣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持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以高质量履职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用法治力量推动美丽北京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