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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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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廖伟 张雪松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圆满完成各项既定议程。

  大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议程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锚定“十五五”规划发展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开成一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

  大会共有11项议程: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十四五”我国经济总量实现新跃升,国内生产总值连续跨越110万亿元、120万亿元、130万亿元、140万亿元台阶,年均增长5.4%、明显高于全球平均增速;科技和产业创新取得新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规模连续16年保持全球第一,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部取消,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更加巩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4%,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6000万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任务圆满完成,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实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11.3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25岁,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9.3%,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5%以上,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最多的国家,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粮食、能源资源、金融、网络等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明显加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经过艰苦奋斗、不懈努力,“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0项主要指标、17方面重大战略任务、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胜利完成。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4.5%—5%,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在政策取向上,将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切实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改革举措与宏观政策协同。

  计划报告总结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围绕“十五五”开局部署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政策取向与重点工作,提出的2026年主要预期目标与政府工作报告一致。报告提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进一步筑牢安全屏障。

  预算报告总结2025年中央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提出2026年主要财政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支持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做好国防、外交、政法等领域财政保障;提出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70亿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长1.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增长2.4%,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纲要(草案)》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实现以下目标: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草案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低碳、安全保障等方面细化提出20项主要指标;分领域阐述了“十五五”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突出体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强国内大循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这四个方面;围绕推动“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统筹考虑战略性、牵引性和连续性,从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安全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109项重大工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的内在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法典共5编,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一编“总则”规定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法律制度,统领其他各编。第二编“污染防治”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污染防治的规定,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优化。第三编“生态保护”按照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双赢的要求,对森林、草原、湿地、海洋、海岛、江河湖泊、荒漠等生态系统,强调充分保护;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渔业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明确统筹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规定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有关制度、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法律制度、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法律制度、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制度。第五编“法律责任和附则”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平移、归并、衔接、提升等方式,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责任,构建更加统一完备、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全文采用了“序言+7章”的体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序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为叙事主线,重点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示和明确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具体任务和努力方向。二是关于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概念,规定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以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重要原则。三是关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五个认同”、树立正确“五观”,并规定了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语言文字、学校教育、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等有关的机制和载体。四是关于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规定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条件和要求,明确促进各民族和谐融居、人口流动、互嵌式发展,对通过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出具体规定。五是关于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围绕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规定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三个意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安边固边兴边、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六是关于保障与监督。明确民族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规定相关机构、组织和公职人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的职责要求,提出干部人才、财政、社会治理机制、风险防范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监督和检察监督、创建和表彰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七是关于法律责任。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针对相关主体损害或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情形,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

  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在国家发展规划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内在要求。全文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总则。明确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对国家发展规划的地位作用、制定实施的原则要求等作了规定。二是关于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规定国家发展规划根据党中央有关建议和决策部署,由国务院组织编制。明确国家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编制原则、工作要求和相关程序等。三是关于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明确国家发展规划草案报党中央、国务院审议后,由国务院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同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财经委初步审查、大会审查和批准的具体程序、规划的公布和调整程序等作了规定。四是关于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明确国家发展规划由国务院组织实施。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其他各级各类规划、各类政策措施等对国家发展规划的有效支撑和协同保障制度。明确动态监测和评估制度。五是关于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明确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明确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等。六是关于附则。明确地方发展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相衔接的相关要求;明确国家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支持香港、澳门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决定草案40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决定批准条约、重要协定9项;共听取审议22个监督工作的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11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9件议案、9160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50件建议,均已审议、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报告从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6个方面部署全年重点任务,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贡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收案29154件,结案31958件,同比分别下降16.5%、1.8%。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3748.6万件,审结执结3620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0.8%、8.9%。报告从忠诚履职,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守正创新,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严管厚爱,锻造堪当重任的新时代法院铁军3个方面提出2026年工作安排。

  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46.7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8151件。报告从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化做实检察为民、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6个方面提出2026年工作安排。

  3月12日,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关于批准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