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吕明芳
2026年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北京市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是本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制度依据,其颁布实施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广大市民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背景和重要意义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养老服务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作出总体规划和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服务网络建设等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等任务目标。通过制定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工作要求,有利于提升本市养老服务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制定条例是总结固化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本市将“老有所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持续推进。2015年率先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的供给保障作出规定。市委、市政府围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支持、市场主体运营扶持、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定条例,对现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有利于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为规范、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制定条例是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截至2024年底,本市常住老年人已达514万人,首次突破500万人。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447.5万人,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6.1万人、失能老年人41.33万人,高龄、失能老年人总量快速上升,老年人口数量和结构的深刻变化给相关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养老服务涉及主体广泛、对象多元,服务供给主体责任、服务对象和内容等还不清晰。二是养老服务网络设施建设,特别是老旧城区设施还面临数量不足、供需不匹配等问题。三是对高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力度有待加强。四是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仍需提升。五是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强烈,供给存在缺口等。通过制定条例,以法治方式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有利于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增强养老服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可持续性。
立法过程
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高位统筹、专班推进,加强工作组织协调,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立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开门立法、汇集民意,让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起草审议过程中,深入调研并广泛听取来自政府部门、专家学者、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先后在市民政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意见“直通车”作用,逐条认真研究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城市规划学会、景山街道、潞源街道、北京市律协、天通苑北街道等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
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代表意见。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共有85位市人大代表反馈了94条意见,内容涵盖条例各个重点方面。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开展会前研读工作,对立法背景、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代表大会前,共有91位代表在分团活动中提出203条意见;代表大会期间,共有代表70人次提出了93条审议意见。立法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主要内容
条例共九章七十七条,分为总则、规划和设施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保障和产业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健全养老服务总体制度框架。规定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本市养老服务对象的范围以及养老服务类型、提供主体和服务内容。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对政府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衔接作出规定。明确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建设要求。
强化规划引领与设施建设。明确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编制总体要求。规定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的功能定位。明确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建、改建的标准和管理要求,明确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保障措施。规定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等方面的养老服务规范措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明确居家社区养老的定位和职责;规定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的服务内容和运营规范;明确养老助餐、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技能培训、探访关爱、适老化改造等服务的内容和支持政策。机构养老服务方面:明确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总体定位;规定养老机构的具体类型和运营管理规范;明确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制定分级照护服务计划,强化养老机构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主体责任。医养结合服务方面:明确医养结合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要求;规定医办养、养办医、医养协议合作、医联体建设等医养结合的具体形式及规范要求,支持发展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机构;明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相关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持范围;规定家庭医生的服务内容,明确上门医疗服务的制度措施,强化基层用药保障。
细化养老服务支持保障措施。明确税收、水电气热等优惠政策以及国企闲置资源利用的支持政策。规定综合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提供适老化服务的要求。明确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培养和职业发展激励的政策措施。鼓励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和智慧养老服务,推动养老金融发展。
强化养老服务监管体系。明确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规定长护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要求,强化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收费管理。加强对违法经营活动的监管,强化信用管理,强调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