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服务互动 > 《北京人大》杂志 > 2026年 > 第1期 > 特别报道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文韩晓非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行立法职责,积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制定法规7件,修改法规2件,打包修改法规6件,废止法规3件,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统筹法规审议、严格请示报告、完善立法机制等方面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关定向作用。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改革法”城市副中心条例、关系千家万户福祉的“民生法”养老服务条例两项创制性立法由常规审议项目升级提档,确定为经三次审议后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据法规审议实际将消防条例由修正改为修订,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制定中轴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调整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养犬管理规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审议时间安排,增补实施工会法办法作为2025年审议项目,推迟修订集体合同条例,等等。在全机关开展“每月一法”学习活动,全年共安排学习活动11次,有效推动常委会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法律学习、提升法治素养,确保立法理念、立法主张、立法导向始终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政治立场、价值取向,积极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法治需要。

  聚焦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作用

  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紧跟人民利益实现形式的新变化,有效把握立法需求、凝聚立法共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作用。

  优化提升首都功能。制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助力北京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优选地,支持首都高质量发展,服务对外开放大局。制定中轴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照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名文件以及保护管理规划,对北京中轴线的概念、遗产点位和保护措施进行一致性修改,进一步体现世界文化遗产定位、明确保护管理制度、推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从规划引导、推广应用、支持保障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努力为本市积极稳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制定长城保护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延庆区八达岭镇石峡村的乡亲们的回信精神,进一步体现“大保护”的立法定位,提升对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力度。有序推进城市副中心条例大会审议,聚焦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产业布局、绿色发展、智慧城市等方面制度设计,总结城市副中心十年发展经验,同时为未来发展提供创新探索空间。

  加强城市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实施森林法办法,围绕公益林管护、林下经济发展、集体林场经营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回应民生关注,增加致敏花粉和杨柳飞絮治理防控条款。制定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固化上升政府规章的经验做法,围绕强化重点部位使用安全责任、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治理、完善行业管理机制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修改消防条例,固化体现国家和本市消防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推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修改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在产品生命全周期管理、非机动车注册注销全环节管理、非机动车通行安全规定、停车设施和充电换电设施管理等方面修改完善制度措施,为构建全链条管理格局、提升首都非机动车治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修改公园条例,坚持分类指导,对公园科学划类定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政策供给,规范公园配套服务经营,鼓励业态创新和资源共享,推动提升市民绿色休闲获得感。有序推进养老服务条例大会审议,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的部署要求,重点就补充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内容、明确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功能定位、规范细化居家社区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制度保障,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

  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制定永定河保护条例,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立足保障永定河流域的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文化保护传承,落实永定河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突出流域立法特色,就强化相关领域的流域协作和区域协同、明确流域保护与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渔业资源保护、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以及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扎实做好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73件规范性文件、46件公民审查建议逐一进行审查,分类处理。完善发现机制,结合执法检查等督促制定机关报备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20件。完善审查机制,发挥衔接联动机制作用,组织多方参与、专家论证,形成审查合力。完善评估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评估清理,加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常态化清理核对。完善纠正机制,规范审查中止程序,跟踪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书面处理计划和时限完成政府规章修改工作。

  立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都实践,进一步深化拓展“开门立法”工作成效

  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依托代表联络机制、注重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用好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健全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征求意见深度、广度,扩大立法共识,凝聚立法力量。 

  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通过加强组织协调,优化工作方案,提高代表法规调研参与度,及时全面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代表法规审议意见的回应、分析与采纳办理。全年共组织561人次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活动,采纳参考立法建议100余条。组织各级人大代表为立法计划编制、法规案办理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津冀等省市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

  做实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征询。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分类指导,围绕行业领域特色点、代表家站融合点、解读反馈关键点抓好法规征求意见和采纳反馈。健全完善“点读立法”机制,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员、宣讲员参加常委会立法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上培育立法宣讲员,增强“点”上解读立法、宣传立法的工作实效,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立法直通车”作用。一年来,共就17部法律法规和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有关立法建议1617条(共有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335人次,辖区居民4000余人次参与相关征询活动),为常委会立法审议提供了有力民意支撑。

  综合运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法规起草审议“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四前四方’会商”机制,着力突破部门利益藩篱,确保更好地表达、平衡、调整各方利益。充分发挥常委会法治建设顾问和立法研究基地作用,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制度、重大问题征询意见建议,就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开展课题合作。修改地方性法规评估工作规程、法规清理工作规程、法规配套报备工作规程,推动立法后评估、法规清理、法规配套报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积极运用听证、论证制度,就立法中的焦点问题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听取更多声音、求取最大公约数,为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提供坚实支撑。将立法工作与法治宣传工作相结合,规范运行立法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借助多种平台载体讲好北京人大立法故事。

  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围绕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补短板、守底线、扬优势,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北京“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