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屑导航小图标 首页 > 服务互动 > 《北京人大》杂志 > 2025年 > 第4期 > 会议报道

以法为盾 筑起城市“防火墙”

【字号: 收藏收藏 打印打印

  文/本刊 张樾

  “赞成60票,反对0票,弃权2票,通过!”

  2025年3月26日,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筑牢首都“防火墙”夯实了法治保障。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条例》具体内容、下一步措施等回答记者提问。

  明责守责

  构建消防安全责任“闭环”

  火灾猛于虎。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压实各方责任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条例》专章明确了不同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以法治力量推动构建消防工作新格局。

  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条例》将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主体由公安机关变更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主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变更为消防监管部门,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了相关部门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此外,《条例》进一步厘清不同政府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边界,对消防建审、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等部门职责作出调整。

  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工作落实需要坚实群众基础,市民群众既是消防法规的执行者,也是消防安全的参与者和维护者。《条例》进一步压实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条例》明确指出,个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鼓励住宅户内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避难逃生等消防产品,并明确应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微杜渐

  严守“高压线”防火于未“燃”

  紧扣“不起火、不扩大、不亡人”三道防线,《条例》将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建立起火灾预防的长效机制。

  紧盯源头,筑牢防火“铜墙铁壁”。火起于幽微,灾始于疏忽。聚焦动火作业关键环节,《条例》新增施工动火管理要求,严防“小施工引发大事故”,对容易引发火灾或者造成火灾蔓延的建筑材料实行禁限目录管理,把好防范火灾发生的“源头关”。电动自行车着火事故近年来备受关注,《条例》明确居民住宅区、单位工作生活区应按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电池进入电梯。对于包含村民自建房在内的不同场所的火灾风险,《条例》针对性制定了管控措施,明确村民自建住宅集中出租等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疏散要求。

  严格检查,谨防“因小失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条例》进一步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着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完好率、维保合同签订率、消防设施检测率、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对于火灾高风险建筑和单位,《条例》明确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对消防设施检查、巡查等的具体要求做出规定;医疗机构和养老、康复、托管等服务机构应按规定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24小时监控,组织开展日间和夜间防火巡查。

  重点防范,畅通“生命通道”。火场疏散逃生不及时是造成火灾人员伤亡的关键因素,全面打通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建筑物中的“生命通道”至关重要。《条例》对于违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并首次明确,村民经营性自建房和人员密集场所两类高风险场所必须设置“两个相对独立逃生通道”,保障人员应急时安全疏散。医疗机构和养老、康复、托管等服务机构要为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配备呼吸面罩、担架、轮椅等疏散设备,明确辅助疏散人员,确保应急时能够安全转运或者妥善安置。

  良法善治

  监督检查兼具力度与温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底,国家消防救援局出台《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持续优化消防服务,营造良好的消防营商环境。《条例》此次修改,把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作为贯穿消防监管制度的一条鲜明主线,将近年来北京市优化消防政务服务、改进消防监管执法等便民惠企、助企纾困的创新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

  优化服务跑出“加速度”。《条例》规定,市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制定消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优化行政许可实施,与有关部门加强消防检查的协调衔接,减少重复多头检查;相关政府部门应优化消防审批协同机制。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有关部门一道创新联动审批,简化审批事项,推动行政审批跨部门结果互认、并联办理;将住建部门的消防验收结果作为开业许可的依据,不再重复检查消防验收内容,做到两项审批“进一次门、查二件事、统一检查结果”;对于群众关心的餐饮业消防问题,推动搭建全市餐饮开办“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让高效办成“一件事”更加可感可及。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上,相关政府部门也将加强协同,通过统筹跨部门、跨层级消防检查任务、协同多部门提高联合双随机抽查比例等方式,让“只查一次”成为常态。

  智慧赋能释放“乘数效应”。《条例》对加强智慧消防城市建设,提升超大型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水平作出规定,要求智慧消防应当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实施。“在归集更多数据资源的同时,研发AI消防大模型算法,从现场监管、数据监测向智慧监管提升,增强预警防范能力。”市消防救援部门表示,目前,已经构建和常态化应用七类非现场监管场景,未来对于通过非现场能够实现监管目的的将不再开展现场检查。

  消防安全,责任如山。5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施行。我们期待,《条例》的落实为推动实现消防安全“系数”和高质量发展“指数”双提升构筑起坚实法治保障,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