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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专题询问实效的实践与思考——以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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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昌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专题询问”纳入监督法第六章章名,成为法定的监督形式之一。自2019年昌平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以来,持续开展专题询问6次,发挥了增强监督实效、回应群众期待、推动改进工作的作用。现结合工作实践,就进一步提高专题询问实效,谈谈我们的认识和思考。

  一、昌平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工作实践

  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制度推进工作,以规矩提升质量。2019年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为开展专题询问提供依据。

  (一)形成“X+专题询问”监督模式。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监督+专题询问”、“议案办理+专题询问”等形式,围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回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安全生产条例和消防条例贯彻实施、镇街规划编制及实施、议案办理等重点工作,以及民生事项开展专题询问,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打好监督“组合拳”,有力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二)构建规范有序的询问闭环。会前准备阶段,围绕找准突出问题,组织委员和代表全覆盖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注重与应询部门的反复沟通协调。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询问问题范围。会上询问阶段,历次专题询问均在常委会会议期间进行,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主管副主任主持,常委会委员全程参加,政府主管副区长带领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场应询并表态,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采取一事一问、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询问人提出问题每次一般不超过3分钟,应询人回答问题每次一般不超过10分钟,可就同一问题追问一次,总时长在2小时左右。会后督办阶段,由相关专委会对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及审议发言进行梳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书,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收到审议意见书后的两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方案送交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六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相关专委会对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问题清单整改落实。

  (三)取得可观可感的询问成效。严格按照有答复承诺、有审议意见、有跟踪督办、有整改实效的要求,努力实现以国家权力机关的“庄严之问”,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的“实效之答”。一是在调研沟通中凸显监督。围绕人大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专题询问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历时3个多月,对公办园、民办普惠园、社区办园点等开展全覆盖调研,广泛征求委员、代表和基层园长意见建议,先后召开座谈会5次,充分沟通、达成共识。会上重点围绕普惠性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等方面提问并追问。会后形成清单式审议意见书,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当年底,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和普惠性学位大幅增加,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发展成果。二是在持续督办中增强实效。在专题询问落实回迁安置房建设审议意见情况时,委员和代表围绕促开工保入住、后期产权办理等方面先后提问,并有委员随机提问,主管副区长直面问题、从容应答。会后由主管副区长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审议意见书的处理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常委会紧盯难点问题,每年跟踪问效,督促政府推进一大批回迁安置房项目投入使用,不动产权证登记提速增效,提升了回迁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在常态化实践中拓展运用。2023年8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方式,有力推动《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落地落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年10月,重点围绕镇域规划、街区控规编制实施开展专题询问,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4年就推进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议案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围绕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灾后恢复重建、“百千工程”实施等方面询问追问、形成共识。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专题询问已逐步成为昌平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常态化方式,是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改进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加以解决。

  二、制约专题询问实效的问题和因素

  (一)互动性的优势还未充分释放。从专题询问的问答情况看,有时为了便于现场的把控,或碍于应询部门、应询人的情面,问答环节设计成分占主导,缺少问答的随机性和辣味,提问人及所提问题多是预先设定,应询人回答仍然存在照纸作答、应变不足等情况。在提问人的选择及深入追问方面,不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基层代表的提问占比不高;对需要深入了解的问题有追问,但追问比例相对较低,问题的深度及针对性有待增强。

  (二)民主性还不能很好贯穿全程。针对当年新增或突发的、百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的工作,还缺少选题的灵活性、时效性,选题的科学性、回应民意的及时性仍需增强。在前期调研过程中,征求基层代表尤其是普通群众意见建议的方式不够丰富,询问问题的广纳和深挖都需要更接地气。询问现场以及询问后的跟踪监督中,代表和群众的直接参与还比较有限。专题询问中如何更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问民所欲问、言民所欲言,在流程设计上还要不断拓展思路、创新方式。

  (三)公开性、透明度还有待增强。目前,通过网络平台、新兴媒体对专题询问的全程宣传力度还显不足,特别是问答环节、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完整。通过文字实录、网络直播等方式实时公开询问现场情况未曾尝试。询问现场,一般会邀请基层代表列席,但未涉及普通群众旁听。专题询问的群众知晓度、信息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仍需提高。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相比,对专题询问工作规律性的认识、适用议题、程序规范等还需进一步研究。比如,前期与应询部门的沟通如何更加有效;专题询问会后可否进行现场考核评价,考评标准如何制定;怎样跟踪监督更显实效等,需要更多突破和大胆尝试,从而增强实质性监督力度。

  三、提高专题询问实效的对策和措施

  (一)精准确定议题,把准问的方向。选准议题,是提高专题询问实效的前提,需重点把握好“四性”。一是全局性。从北京市各区人大常委会选题来看,都是中央有要求、政府正在着力推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此在选题时,应从政治上考量,胸怀国之大者,心系民之实事,保证选题的全局观与科学性。二是民意回应性。可以在代表议案建议中总结提炼议题,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采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建议等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收集意见。如,因省、市人代会的“重点议案”均指向大气污染防治,安徽省合肥市选择建筑扬尘治理作为专题询问主题,并将询问会场搬到建筑工地,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三是及时性。针对当年新增或突发的、百姓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广的事项,可以当年增加或第二年列入专题询问议题计划。如,围绕北京“23·7”特大暴雨灾后重建,2024年门头沟区人大常委会就灾后恢复重建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全国范围内安全事故频发,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北京市消防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推动落实,增强议题及时性。四是实效性。即针对同一议题连续多年询问。如,浙江省温岭市2012年起每年连续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专题询问,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领导列席会议,真正问出成效。此外,无论是提前列入计划还是临时增加的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并做好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营造有利于询问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问前调查,聚焦问的内容。找准问题,是提高专题询问实效的核心,要围绕所选议题开展深入透彻的调查研究,广纳深挖找出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在横向的广纳上。综合各地做法,调研渠道可归纳为以下几种:一是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和委员代表的意见建议;二是对近两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梳理,整理出代表关注的问题;三是委托镇(街道)人大听取各方意见,予以归纳整理;四是通过信访、投诉热线、调查问卷等渠道,收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前期调研中第四点尤为重要,应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询问问题“问”到群众心坎上。在纵向的深挖上。综合梳理实地调研发现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找出共性问题,挖掘相关实例和数据,深入讨论分析,增强询问问题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各地方人大在会前调研中有很多创新举措。如,河南省南阳市围绕经济运行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开展调研,从企业问卷调查、市人大代表问卷测评、营商环境省评结果报告、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8个方面广泛收集问题,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北京市西城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代表“随手拍”活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传接诉即办平台,调研过程即是广纳群众意见的过程、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

  会前准备阶段,还要特别重视沟通协调。一方面是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确保询问问题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另一方面是与应询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共性问题交有关部门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询准备。涉及多个部门的,统筹好主答和补充作答,确保专题询问有条不紊。

  (三)增强问中互动,优化问的方式。提升问答质量,是提高专题询问实效的关键。专题询问不是较劲、不是为难,更不是为了把应询部门问倒。要始终秉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原则,注重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优化询问人结构,增加问题深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适当增加不驻会委员、人大代表的询问比重,可以邀请提出相关建议的代表现场提问,会议主持人作为调节现场氛围的关键,可以在问答不充分的时候对关键问题进行提问或追问。专题询问的问题要避免大而全、多而繁,要抓住关键问题,开门见山、切中要害、有理有据,问出人大监督权威、问出百姓心声。二是增加随机比重,提升应答标准。为了使问答环节既规范有序又灵活机动,可以尝试在开卷框架内实行闭卷询问,现场随机提问占一定比例,或向应询部门提供问题范围,具体问题不预先告知。在应答上作出要求,杜绝照本宣科,做到情况掌握清楚,有责任担当、有解决思路,要言之有据、令人信服。三是提升现场公开度。从全国到地方有不少有益尝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首次专题询问财政决算,中央主要媒体到场报道,第二次专题询问国家粮食安全,做了电视访谈和网络专题,第三次专题询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程实时直播;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围绕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示范区高标准建设议案办理的专题询问,全程网络图文直播;浙江省温岭市专题询问全程视频直播,网民参与互动,连续多年超10万人次观会,提出有效建议上百条,主持人选择网友问题现场提问。专题询问的公开度可以从线下线上两方面共同提升,进一步扩大专题询问影响力度,扩大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将专题询问的过程转化为吸纳民意、汇聚民智、促进科学决策的过程。四是注重问后效果评估。现场满意度测评是检验专题询问“问得真、答得实”的重要标尺,也是推动应询部门加大力度、改进工作、兑现承诺的催化剂。实践中,各地方人大常委会有的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有的列出具体评分项目。通过测评结果,让应询部门做到心中有数,成为充分备考和考后落实的双向助力。

  (四)强化问后落实,提升改的实效。问答后落实是应询部门担当所在,也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之责,完成好这一步,才能真正为专题询问画上圆满句号。一方面,进一步明晰审议意见书内容。对专题询问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选择其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政府有举措、有承诺、应办能办的问题,写进审议意见。形式上,可以是专题询问与审议发言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书,也可以就专题询问情况单独列出问题清单,便于应询部门落实,便于人大跟踪监督。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跟踪监督方式。健全专题询问的责任落实机制和问题反馈机制。常委会可以就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或者作出决议、决定。不少地方人大的特色实践可供借鉴,重庆市渝北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引入第三方机构,在问题整改前和整改后开展两次民意调查,检查专题询问成效;江苏省泰州市专题询问年度环境情况,制定并实施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处理清单、督查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对政府落实办理不力、不到位的,有些地方人大作出硬性规定:可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督促落实,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