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吴克非
2024年9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本市备案审查工作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一年来,各方面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目标,重点围绕条例作出的新规定、新要求,稳中求进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高位推进,广泛凝聚工作共识
条例实施后,立即组织召开全市落实备案审查条例座谈会暨工作培训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强调,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是保证国家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各有关方面必须深刻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相关工作,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会议要求,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并完善发现、审查、评估、纠错机制等。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细化分解28项具体措施,逐一推动落实,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备案审查条例全文,在多家媒体刊登解读文章;围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这个关键时间节点,精心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及时公布报告全文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赴东城区、石景山区、大兴区调研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工作培训;在西城区、顺义区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深入了解各区人大常委会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共同研究推动工作。推动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培训班,编印案例汇编、开展案例实训等。
通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凝聚了各方贯彻落实条例的共识,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备案审查工作更加显性化,夯实了条例实施的工作基础。
坚持制度先行,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坚持备案、审查、纠正贯通,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打通落地见效关键环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修改《北京市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规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南(试行)》,条例配套制度更加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形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一览表”,明晰各有关主体全流程职责任务。
在备案环节,进一步完善发现机制,尽最大可能避免迟报、漏报问题发生。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日常沟通,通过每半年汇总制定机关的发文目录,经常性关注有关宣传报道,查阅收文目录、公报、了解信访反馈情况等方式,及时掌握文件制发情况。严把报备入口关,细化对报备文件的形式审查要求,对不符合格式标准、要求的报备材料,及时作出处理。
在审查环节,着力提升实质审查效能。对条例规定的审查重点内容加以说明阐释,进一步统一审查标准和要求;细化移送审查、专项审查、集中清理等工作具体步骤;明确开展实地调研、召开论证会、联合审查会议等工作的要求;完善审查意见模板,使审查意见的提出更加规范严谨。多措并举,确保审查工作权威性公信力。
在处理环节,着力提高监督刚性。要求制定机关立即停止执行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规范性文件中的个别规定,是备案审查条例的新规定。为此,我们明确提出,将立即停止执行和明确处理时限作为制定机关反馈处理计划的关键内容。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督促制定机关严格按照处理计划完成对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或废止工作,确保纠正工作实现闭环。备案审查工作的纠错力度明显提高,效果显著增强。
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努力推动备案审查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载体。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已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28件,创历年公民提出审查建议数量新高,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备案审查制度的信任日益增强,彰显了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民主监督的热情。这就要求在备案审查工作各环节都要做到倾听民声、体现民意、汇聚民智,使每一件公民审查建议的办理都能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事例。
始终做到密切与审查建议提起人的沟通,深入了解实际诉求;有效利用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渠道,充分了解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委托研究等形式,充分借智借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向公民反馈审查结果机制,在制定机关同意纠正规范性文件、完成对规范性文件修改或者废止的两个关键节点,均及时向公民反馈情况,保障公民知情权。通过办理公民审查建议,有效推动解决了一些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坚持守正创新,保障监督措施更加有力
落实条例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书面报告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得到充分肯定;各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书面报告了本区有关工作。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适当方式向市人代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备案审查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报告机制,各有关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更加牢固。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立足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发挥常委会监督工作体系效能,聚焦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将备案审查工作与今年常委会开展的4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及有关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工作深度结合。注重加强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协作,有效发现并解决了20件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迟报、漏报问题。通过这些,探索形成了备案审查工作与其他监督工作协同开展、有效发挥人大监督整体效能的工作模式。
持续更新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模块。落实新的审查时限要求,调整超期提醒功能和短信发送频率;适应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报备新规定,完善报备填报内容和查询功能;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辅助开展审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维护工作,进一步明确收录范围,统一收录标准,严格报送规范,实现动态更新。通过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助力提升备案审查全流程各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年来,备案审查条例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求真务实、稳中求进的要求,紧紧围绕备案审查条例贯彻落实,继续推进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