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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都北京“母亲河”立法护航 京津冀协同筑就永定河安澜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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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翁明杰

  11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与津冀两地同步施行。《条例》制定过程中,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实地调研,进行集中研讨,实现三地法规文本协同、立法程序同步。

  作为京津冀三地第一部流域协同立法,《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永定河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传承弘扬水文化,为将永定河建设成“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明确规划引领,完善规划管控制度

  规划注重系统性、前瞻性,能有力推动领域建设科学化、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条例》明确规划在永定河保护中的引领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将永定河保护工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水资源、防洪排涝、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细化相关国土空间规划、水域空间管控规划、防洪排涝规划的编制要求;完善刚性管控制度,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要求,优化滨水空间布局,推进永定河系统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补齐防洪短板,筑牢首都安全防线

  永定河北京段主要承泄上游外来洪水和境内山洪,对城市防洪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海河发生“23·7”流域性特大洪水,水库、河道及堤防、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流域统一科学调度有力保障了沿线的防洪安全。同时,也暴露出永定河流域在防洪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管控、协同联动等方面存在短板弱项。《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提高流域防汛抗洪能力。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严格落实责任、科学作出决策、高效调度指挥,各环节各方面协调配合、有效衔接,是决定洪涝灾害防御成效的关键。《条例》明确防洪工作总体要求,构建全链条防洪减灾制度,明确防洪减灾体系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等主体责任,规范工程建设管护、防汛抗洪应急等关键环节,对汛前及汛期准备工作、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灾后恢复重建等作出专门规定,以法治保障防洪安全。

  健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前瞻、及时、准确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信息,是做好洪水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条例》明确进入汛期后开展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监测预报,并根据监测预报信息作出趋势预测和综合研判,及时下达避险人员转移命令的主体职责;支持科技研发应用为雨情水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赋能,提升流域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提升山区山洪防御能力。山洪陡涨陡落,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山洪灾害防御历来是安全度汛的重点、难点。针对山区山洪风险,《条例》规定加强流域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并动态调整更新山洪沟道名录、定期开展山洪灾害专项调查评价、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定期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提供刚性制度保障。

  聚焦生态复苏,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永定河流域拥有丰富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资源,在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培育生态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河道干涸断流、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条例》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科学确定生态水量,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原则,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修复长效机制。

  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规定加强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定地下水分区分类管控措施、定期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划定并调整水源保护区、恢复与保护官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功能,确保用水安全。规定制定完善流域水网建设方案、开展水资源调蓄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技术与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水资源调配体系。

  打造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条例》坚持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针对水污染防治,规定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批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测;指导农业清洁生产;依法划定禁养区;鼓励流域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并推行清洁生产;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管控机制。针对河湖水系生态修复,要求构建水生态监测机制并定期公布监测评价结果;实施栖息地修复、生态管道修复、河湖自然岸线保护等措施;采用生态友好型方案建设、改造水网工程;明确增殖放流和禁渔要求,以法治赋能生态提质。

  突出北京特色,创新文化保护制度

  永定河流域历史文化资源呈现出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交相辉映的特征,是展示北京人文精神的重要载体。《条例》加强流域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统筹推进流域环境整治、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与遗产保护、文化挖掘、文脉传承。

  平衡流域文化保护与利用。《条例》结合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规定加强对流域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重要文化遗产记录建档,制定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和遗址保护名录,统筹利用博物馆等资源,加强流域文化的内涵挖掘和宣传展示,让流域历史文化资源“活”起来。

  推进流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条例》紧扣本市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联动乡村振兴,规划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培育文化旅游品牌,促进流域农文旅融合发展;活化利用流域滨水空间内历史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效;加强流域传统村落保护、挖掘和整理乡村传统文化、培育乡村文化产业。

  强化协同联动,提升流域治理效能

  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以永定河为纽带,具有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天然基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在章节结构、主要制度、协同措施、文字表述上保持高度一致,将流域协同治理予以法治化,将切实可行的协同制度措施和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规范,凝聚治水管水合力。

  划定流域协作的职责边界。《条例》结合实践需要,明确本市加强与津冀晋蒙的协同,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分级分段落实永定河保护责任。

  强化相关领域的流域协作。《条例》回应治理需求,针对京津冀永定河协同保护的现实问题,专章对加强三地政策制定、防洪减灾、生态补水、联合监测、信息共享、执法司法等方面的协作规定了具体制度措施,协同推进永定河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