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黄襄南
近年来,随着本市非机动车总量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违法拼改装、违规充电、即时配送行业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渐凸显。非机动车管理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城市治理难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202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全链条管理。2025年9月,新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北京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出加快推进非机动车管理修法工作。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于2018年,对于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乱象、提升本市非机动车管理能力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改善首都交通环境,提升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回应社会关注和民生关切,时隔7年,市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条例》。
聚焦民生热点,广泛凝聚共识
2023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立项。2025年8月,《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作为今年的重要项目之一,《条例》的修改从起草之初,就得到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修法过程中,在市政府起草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沟通,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进程;赴上海、广州、福州、石家庄等外省市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法治建设顾问、有关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吸收采纳。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地方立法
此次修法综合考虑管理实践和需求,聚焦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地方立法权限内有针对性地从严设置管理制度和措施——
紧扣群众关切,针对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安全问题,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回收废旧电池并依法处理;强调禁止拼装或者改装、加装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设备。
强化制度支撑,针对非机动车登记制度待完善问题,明确需要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登记条件,以及变更、转让、注销登记的程序性要求;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申请延用;完善车辆登记信息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化及数字电子识别信息技术应用。
回应集中诉求,针对通行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类型,完善驾驶人道路通行规则,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将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从十二周岁以下调整至十六周岁以下,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明确绿道和滨水步道的通行规定。
破解民生痛点,针对停车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充电问题,规定既有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当改扩建,或者设置临时停放区域,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明确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建设、运营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提出安全责任要求;衔接刚修订通过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强调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整治行业乱象,针对行业车辆管理不规范、交通事故频发问题,新增“特定种类车辆”一章,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保障从业人员交通安全,为新业态健康发展和市民便捷生活保驾护航。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用于互联网租赁或者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发放专用号牌;明确新业态的监管部门及职责,对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快递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相关经营者,提出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定优化算法规则的相关要求。
立足管用有效,推动良法善治
开展非机动车修法工作,事关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回看《条例》修订全过程,“民意”是高频词,通过广纳民意、广聚民智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力求修订后的《条例》切实管用、发挥实效。总体而言,此次修法展现出以下特色亮点: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关切。《条例》聚焦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超速、闯红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违法拼改装,停车充电设施不足,以及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一作出回应,充分体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二是固化全链条管理实践经验,加强全方位管理。此次修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中积累的一些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制度保障。
三是提升首都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和个人应当承担各自责任,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和城市运行安全。进一步强化个人通行义务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实现文明出行、便利生活、共享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