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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 服务和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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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紧扣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法治保障的新变化,着眼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释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效能,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全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法工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在全面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立足部门职责、紧密结合实际、确保有效管用,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立法活动的最高政治原则。法工委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第一要务和终身课题,确保立法理念、立法主张、立法导向始终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加强法制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始终围绕中心和大局,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履行好法规草案统一审议职责,从项目计划、审次安排、关键制度设计、维护法治统一等方面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大立法统筹工作力度,向前一步为常委会党组做好决策服务,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使法规更加适应实践需要、符合上位法要求、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是聚焦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切实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作用。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紧跟人民利益实现形式的新变化,有效把握立法需求、凝聚立法共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有序推进城市副中心条例、长城保护条例、永定河保护条例立法,进一步做好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等相关方面的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发挥立法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在制定养老服务条例等过程中,及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以法规制度保障改革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填补法治体系的“薄弱环节”与“空白地带”,在加快建立国际一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城市韧性、提高山区防洪减灾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认真做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公园条例修改完善和审议准备等。坚持好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抓住矛盾实质,强化制度设计,调整养犬管理规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审次安排。推进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将协同立法事项聚焦在党中央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上。加强调研论证,依据党中央作出的“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立足北京实际,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北京立法工作,善于从信访热点、12345高频诉求、舆情焦点中发现具有普遍性、亟待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作为立项参考。

  三是立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都实践,将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优化工作方案,提高代表在法规调研时的参与度,及时全面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回应代表对法规草案所提的审议意见并做好分析、采纳。针对关键制度设计专业性强、涉及利益关系重要调整、存在较大意见分岐的,积极开展论证、听证实践,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取得更大成效。聚焦立法意见征询工作,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分类指导,围绕行业领域特色点、代表家站融合点、解读反馈关键点抓好对法规意见的征集和所采纳意见的反馈。健全完善“点读立法”机制,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培育立法宣讲员,增强“点”上解读立法、宣传立法的工作实效,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立法直通车”作用。充分运用常委会法治建设顾问机制和立法研究基地合作机制,对立法涉及的重大制度、重大问题进行原则性把关和理论研究,为改进完善立法工作发挥“外脑”作用。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畅通联系群众的线上渠道,建好用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认真落实立法规划和计划、调研、立项、起草、审议、评估、清理等立法工作制度规范,坚持法规起草审议“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四前四方’会商”机制,着力突破部门利益藩篱,确保更好地表达、平衡、调整各方利益,更好地把握和处理人民至上这个不变的“根本”和群众需求这个日益增长的“变量”之间的关系。

  四是牢牢把握“四个机关”要求,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基础支撑。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紧紧围绕“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标准,引导干部善于从全局和大局上思考问题,在立法工作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主张;善于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善于以法治方式引领推动改革、促进保障善治。自觉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继续做好常委会“每月一法”学习活动的服务保障,擦亮“立法共谈”“读书沙龙”“青年汇”等党支部品牌,在法工委营造夯实能力基础、钻研立法业务的良好氛围。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鼓励支持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多开展“小切口”“小快灵”式的调研,带着核心争议焦点和项目推进的重点难点,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的意见,力求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摸透、把措施提实。提升法规制度设计能力,进一步提高牵头起草法规草案的本领,引导干部在立法实践中不断调整对事理、法理的认知,提升“看得出来、问得出来、说得出来、改得出来”的实际操作水平,切实提高队伍政治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和汇集民意能力、公共政策把握能力,更好支撑和保障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