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荣梅
9月28日下午,赵乐际委员长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首站便来到法工委。赵乐际委员长从着力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等方面对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赵乐际委员长的谆谆嘱托和殷切期望,在法工委全体同志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深受鼓舞,备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致表示要将这份关怀转化为推进立法工作的强大动力,脚踏实地、勇于担当,紧扣首都改革发展对立法保障的实际需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
聚焦发展蓝图,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首都改革发展和安全
赵乐际委员长强调,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党的二十大以来,法工委协助常委会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制定并实施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先后制定了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外商投资条例、乡村振兴条例、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等重要法规19件。目前,本市共有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175件,这些涉及司法、财经、城建、农村、教科等各领域的法规项目,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织密了法治保障网。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接下来,法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市委部署安排,对标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服务中心大局,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发展要求,研究解决管理实践中遇到的制度机制问题,制定城市副中心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满足养老服务的迫切需求,制定综合性养老服务基本法规,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养老服务法规制度;立足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定位,制定长城保护条例,为以首善标准做好长城保护利用夯实制度基础;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提升永定河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永定河保护条例;为更好适应公园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满足市民群众对公园服务功能和服务品质的多元需求,全面修订公园条例;聚焦提升非机动车管理能力和水平,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制定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此外,推进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立法、博物馆条例等起草项目,做好平台经济、人工智能等相关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
另一方面,加强统筹谋划,编制好明年立法计划。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攻坚立法任务、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在五年立法规划基础上,统筹运用立、改、废多种方式,及时跟进全国人大立法修法进程,与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等及时衔接,加大调研论证工作力度,区分轻重缓急、用好有限立法资源、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健全工作机制,自觉落实党领导立法的各项要求
赵乐际委员长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我们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的主张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立法理念、立法主张、立法导向始终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
一是注重发挥分党组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就拟提请法制委员会审议的法规草案提前讨论,协助常委会党组就立法中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精选重要立法项目报请市委同意在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
二是注重加强立法统筹。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和对具体立法进程的组织协调。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和谋划安排立法工作紧密结合,在立法选题、法规起草、督促推动、统一审议等各环节积极作为。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立法专班、“双组长”制、“四前四方”会商等工作机制,平衡各方关切,避免义务悬空、责任错配。根据法规草案成熟度合理安排审次,加强和规范审次间相互衔接;适应实际工作情况变化,及时提出审次调整建议。
三是注重彰显立法为民。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坚持公开征集立法选题,有效运用各类载体和方式广泛征集立法建议,特别是注重从民意调查数据中筛选、提炼立法诉求。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活动的参与,根据需要开展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坚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立法调研。高质量建设好、利用好各类平台和载体,注重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法治建设顾问联系机制、立法研究基地有效汇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意见征集、研究吸纳和反馈激励机制。注重将立法工作与法治宣传工作相结合,充分借助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立法工作真正成为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强化刚性约束,扎实做好备案审查
赵乐际委员长指出,人大工作要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近年来,法工委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落实“有件必备”,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做到“有备必审”,对备案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开展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认真研究和办理;推进“有错必纠”,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工作制度,全面修订备案审查条例,强化备案制度、完善审查机制、增强纠错刚性,完善保障监督、探索创新机制、明确法律责任;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各项功能,及时更新用户数据。完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数据库收录数据全面、准确、有效。
下一步,围绕深入落实新修订的备案审查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对制定机关发文情况的了解掌握,结合常委会立法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加强对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废止相关文件,维护法治统一;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有效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