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利民
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9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围绕议题深入交流发言。
委员代表们认为,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紧扣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超大城市治理需求,聚焦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纠正了一批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解决了一批民生痛点难点问题,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行政争议,为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委员代表们也指出了本市行政检察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行政诉讼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率仍然较低,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问题监督深度不足,对行政执行及非诉执行中财产处置、执行终结等关键环节监督力度较弱。同时,检察机关对部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聚焦深层次问题不够,有的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过于原则,类案监督和溯源治理类建议占比不高,影响了监督质效。
行权边界有待进一步明晰。目前检察机关主要依据中央和本市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不同主体对文件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以及“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关系”等问题存在不同认识,有些行政机关认为检察机关应依托行政诉讼案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而不应脱离行政诉讼案件开展监督,避免对行政救济制度带来挑战。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如何做到不越位、不缺位还需进一步探索、依法推进。
行政争议化解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调研发现,大量行政争议过度依赖协调沟通解决,实质性化解手段较为单一。检察机关与重点领域执法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尚未全覆盖,部分区检察机关与区政府未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工作中信息共享不及时、整体协同配合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增加了争议化解成本,也影响监督协同效能。
行政检察能力短板有待进一步补齐。检察机关在应对新型行政争议案件时,仍面临法律适用模糊、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检法之间在部门对接、调阅卷宗、规则共享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不够充分。同时,本市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还不够完善,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之间信息互通还不够顺畅,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信息化程度不高,影响行刑衔接机制有效落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代表们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聚焦法定职责,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质效
行政诉讼监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其成效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委员代表们表示,检察机关在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等方面应积极作为,确保监督精准、及时、有效。
委员代表们建议,市检察院要聚焦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履职偏差等深层次问题开展专项核查,提升监督线索成案率和监督文书质量标准,强化对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监督一件、整改一件、规范一片”。聚焦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执行及非诉执行中的关键环节建立专项跟踪机制,发现违规违法情形及时制发监督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定期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梳理归纳,突出办案从“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延伸,推动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行权边界,构建法治化监督机制
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拓展。委员代表们表示,检察机关在履职探索中应严格按照“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原则,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委员代表们建议,市检察院要恪守其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尊重行政权运行规律,坚持依法监督,准确把握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边界和介入时机,遵循谦抑原则,不介入正在进行的行政程序,不代行行政权力,不替代行政诉讼。加强沟通联动,定期与行政机关开展交流研讨,厘清职责边界与协作流程,确保监督在法定框架内精准发力。
聚焦协同效能,增强行政争议化解合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纠纷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多元,加强协同联动既是化解矛盾争议、凝聚监督合力的需要,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委员代表们建议,市检察院要积极与行政机关联动配合,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行政争议协同化解等工作机制建设,破除协同断点。创新运用公开听证、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动复杂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行政检察社会影响,继续深化涉企执法司法和就业、社保、住房等重点领域行政检察专项行动,通过办好民生实事,有效化解矛盾争议,为首都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服务保障,增强行政检察监督实效。
聚焦固本强基,补齐行政检察能力短板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关乎行政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
委员代表们建议,市检察院要强化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跟岗学习等方式,提升应对复杂行政案件的专业能力。优化检法协作流程,加强联合调查研究,强化类案分析研判,保障调阅卷宗等协同配合机制执行到位。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升级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功能,打通各环节堵点,确保衔接机制高效运转。充分发挥数智检察大数据平台的作用,以行政诉讼案件为抓手,优化完善“行政检察监督”数据模型,探索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