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窦江涛
在司法活动中,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9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围绕议题深入交流发言。
精准把脉司法审判,聚焦四方面问题
委员代表们认为,全市法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通过明确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各类行权主体的职责,发挥审级监督等各类法定监督程序作用,建立完善案例指导、类案检索、案件评查等机制,推进业务培训、裁判文书评比、人才培养等队伍能力建设措施,有效推动了裁量权规范行使,有力促进了法律适用统一,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权威,切实维护了首都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委员代表们也提出了当前法院在此项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统筹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不同法院对立案、财产保全的要求不够统一,实际裁判中“类案不同判”现象依然存在,如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利息计算、小客车“车户分离”时的权利认定等,都反映出规范裁量权行使工作需要进一步统筹推进。对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领域发现的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在市级层面统一梳理汇总不够,尚未完全实现账清物明,直接制约统一法律适用的工作效果。
相关制度机制有待完善。法律适用不统一的问题发现机制较为单一,未向社会公布专门收集渠道,主要依赖法官在审理个案时提出和上报。在解决统一法律适用问题时,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律师协会等共商共研力度不足,指导法律统一适用效果有限。高中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在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后,将相关成果及时转化为类案指导意见的力度不够。
内部监督制约有待改进。合议庭、法官会议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些案件合议不充分、法官会议研讨不透彻,在推动裁量权正确规范行使方面作用受限。有的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心有待提升。审级监督、再审监督、提级管辖等多集中于审查个案,缺乏对案件的类型化分析指导,推动类案统一法律适用不够。一些裁判文书中对裁量权行使事项说理论证不充分,逻辑存在缺失,影响裁判结果的公信力。
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有待提升。三级法院开展规范裁量权行使、统一法律适用培训的覆盖面、频度不够,业务培训教材尚未实现系统化、精细化整合编撰,培训方式还有待创新优化。各类审判业务高地、业务专家等研究攻关疑难复杂问题、引领规范裁量权行使的作用还有待挖掘。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发智能化类案检索、裁判指引实时引导提示、裁判结果偏差预警提示等信息化配套保障不够。
问诊开方促推工作,找准四大发力点
针对存在的问题,委员代表们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统筹管理作用。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委员代表们建议,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发挥好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裁量权行使的规范化建设,有计划、按领域、分步骤确定裁量权行使的基本规则。针对不同法院对立案、财产保全的要求不一致,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领域的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市高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对所涉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一体推进统一裁判标准问题库建设,有效解决法律适用分歧。
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做好规范裁量权行使、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工作,必须从建立健全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的发现机制和解决机制入手,努力实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委员代表们建议,要建立健全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专门收集渠道,方便检察机关、当事人、律师等各类主体提供相关线索,拓展问题发现机制。加强对申诉信访案件的分析研判,甄别是否存在裁量权行使不规范、法律适用不统一的问题。研究解决统一法律适用问题时,加大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共商共研力度,广泛听取相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提升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权威性、科学性。高中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在讨论法律适用问题后,推动及时转化为类案指导意见、参考性案例等,为审判工作提供更多借鉴参考。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司法审判专业性很强,当前案件量规模较大,给监督工作带来较大挑战。委员代表们认为,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法官责任和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合议制、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制度进一步有效落实,多途径对裁量权行使形成有效制约。加大对涉及裁量权行使案件的质量评查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精准履行审级监督、再审监督和提级管辖职能,坚决纠正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案件,探索通过精细化、规范化审理个案提炼类案裁判规则,努力实现由点及面的治理效果。在裁判文书中加强裁量权行使的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提升裁判结果的公信力。
提升配套保障支撑。为了与时俱进地通过提升配套保障支撑推动规范裁量权行使、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委员代表们认为,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整合编写系统化培训教材,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审判业务高地、业务专家等优势,推动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深入挖掘裁判文书库等数据潜力,建立大数据筛选排查监督模型。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方式建立高效、精准、方便的智能化类案检索系统、裁判规则实时引导提示系统、裁判结果偏差预警提示系统等,切实提升对统一法律适用工作的配套保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