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延庆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5年是延庆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年”。围绕进一步筑牢干部法治根基,实现地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区人大常委会自觉贯彻区委意图,立足职能定位,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力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构建覆盖干部履职全周期的监督闭环,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把好任命关口
严格“任前考法”
领导干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直接决定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一种刚性制度要求,专门开发信息化考试平台,涵盖分类题库、随机组卷、即时评分等功能,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法律知识考试,强化对拟任命干部的法治素养把关,“以考促学”倒逼干部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将法律学习从“软任务”转变为“硬约束”。2025年以来,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经过严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其中包括一名副区长,传递出“法治素养是领导干部必备核心能力”的强烈信号。
延伸工作链条
助力“日常学法”
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途径。区人大常委会立足于满足不同领导干部学法需求,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直机关工委等密切配合,向全区各单位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动态调整,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普遍建立常态化的学法制度,突出与拟任职务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日常学习,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每年举办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2次,党政主要负责人至少讲1次法治课,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举办专题法治培训、旁听法院庭审以及日常学法等已逐步制度化和常态化。
强化监督职能
推动“自觉用法”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报告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学法用法等工作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注重从源头上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思维、依据法律行使职权;在对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时,将其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重要评议内容,等等。通过持续关注和推动,人大常委会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为推进区委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真正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