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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法规更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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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刘利

  2025年7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普遍认为,《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与天津、河北通力协作,认真落实法规内容,完善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区域协作、创新支撑、生态保障等方式,推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围绕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跨区域利益协同不够深入、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不够贯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创新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保障等问题,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细化统筹协调工作职责,创新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

  检查组认为,跨区域利益协同和政策是否衔接,关系到三地能否推进跨区域重大项目以及市场主体能否执行到位,建议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区域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有效整合三地科技、产业、人才数据,推动实现政策查询、项目对接、成果转化等功能。要加强动态评估,建立核心指标,加强对政策创新、产业链发展、企业集聚等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了解三地政策协同配合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和改进政策。要推动政策跨领域适用,构建资质互认体系,制定企业资质、信用评价三地互认规则,简化跨区域经营审批流程。要优化统计考核机制,建立经济指标分成办法,完善能耗、环保指标协同考核机制。要探索建立利益分成机制,建立产业转移税收增量返还机制,合理分配就业、税收等利益。

  结合协商协作机制建设,有的委员提出,要将相关报告的内容列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小组或三地党政主要领导协商协作机制的重要议事内容,系统梳理重点问题并深入研究、切实解决、落实落地。

  优化创新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产业链现代化升级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区域内产业梯度失衡和产业链创新链衔接不畅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包括实施产业链图谱攻坚工程,细化6条产业链技术路线图和配套企业清单,推动联合攻关,提升本地配套率等。建议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补链强链项目;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构建供应链协同对接平台,整合三地产业链数据,发布优质供应商名录,促进上下游企业协作;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三地龙头企业牵头制定跨区域行业标准,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优化园区差异化发展,根据资源禀赋明确主导产业,指导园区制定“一园一策”,避免同质化竞争。

  有的委员建议,要遵循创新规律,推动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使这次执法检查成果真正落到实处。

  完善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机制,优化要素自由流动生态

  检查组高度关注三地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和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推行京津冀人才绿卡制度,建设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提升人才流动便利性。二是完善跨区域政务服务协同机制,扩大“同事同标”事项,推动实现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全覆盖。深化监管执法协同,减少重复执法,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标准对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三是完善跨区域政策集成与解读,开发政策数据智能匹配功能,通过企业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四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发展跨区域科技担保体系,引导创投机构向津冀布局,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有的委员建议,要优化资源要素流动的生态,在创新共同体的框架下,加快推进京津冀人才绿卡制度。同时要注重总结成功案例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