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化之行,建首善自京师始。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在条例实施五周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执法检查,并自5月12日开始,用两周时间集中开展“万名代表走基层”征求意见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为推动形成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营造了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特别是5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通过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北京努力建设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首善之城,扬新风、聚民心、惠民生。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为抓手,开展“文明驾车礼让行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等专项行动,推动公共文明意识和健康生活理念融入百姓生活;持续打造“北京榜样”金字品牌,通过榜样示范、文明引导,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创新搭建“创城+热线+网格”联动机制,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支点,撬动城市治理体系的深层变革……扎扎实实的文明实践,推动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走深走实走新。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思想的引领、文化的滋养、精神的支撑。北京作为首都,作为展现当代中国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理应在提升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上走在前列,坚持首善标准,进一步培育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尤须找准方法、久久为功。要坚持正向引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联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新气象新变化。
人民群众始终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传播者和守护者。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还在持续进行中,检查报告拟于9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全市1.6万余名三级人大代表带动市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凝聚共识,推动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地落实,推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首善之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树高千尺有根,水流万里有源。持续推进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首善之城建设,走好超大型城市文明建设新路径,文明之花将更加绚丽多彩,北京将走向更加光明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