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临珠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这“六大原则”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息息相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推动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宗侨外工作的有关重要论述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民宗侨外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围绕重点工作支持党支部开展“每月一题”交流研讨活动,先后完成“美国议会研究”“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解读”“服贸会立法情况研究”等主题的交流研讨。支部书记主讲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导读”主题党课。
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在组织会议、工作调研、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组织支部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心得体会交流活动;认真查找廉洁风险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使党纪教育可观可感,分别于4、5、6月组织开展了三次赴纪律、廉政教育基地的实地参观学习(4月联合机关其他党支部到密云云蒙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月到延庆平北抗日战争纪念馆、6月到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分党组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联学联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其他党支部的好评。支部连续四年被评为常委会机关先进党组织。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决定》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重要论述,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全力做好《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立法工作。根据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意见,民宗侨外办公室专门制定工作安排表,梳理28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在2023年调研60余家外资企业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外资企业进行深度补充调研;改变企业与政府部门一起座谈很难放开的弊端,组织召开30余次闭门会议,背对背听取外资企业的困难和诉求。走访市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对策与建议,广泛听取16个区和经开区的意见建议;到市律协、中国政法大学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座谈会,听取12位法学专家、8位律师的专业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贯穿始终。
条例通过后,各方都给予了积极的反馈,各大主流媒体高度关注,新华社以多种语言多个渠道做了宣传报道,北京日报专版刊发全文并配发大篇幅解读,5天内100多家重要媒体转载,浏览量达数百万,出现了现象级传播。
我们将围绕《决定》提出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继续推动条例实施工作,为北京推进制度型开放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进一步释放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保护信号。
积极开展本市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相关立法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为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常委会将年初代表在市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方面的10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类别,列为今年的专题调研项目。民宗侨外办围绕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专项规划和“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重点对国际交往中心空间布局、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贯彻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吸引国际组织和外资落地、发展国际高端会展业、促进外国人来京工作生活便利化等进行重点督办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市外办深入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尽快启动实质性立法调研工作,为本届常委会完成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立法打好基础。
继续推进服贸会立法调研工作。会同市商务局、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继续就服贸会立法开展调研论证。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5次,先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首都会展集团及服贸会参展企业等15家单位的意见建议,专门听取了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支持团队立法研究进展情况,就进一步推进立法与商务局主要领导进行深入会商,形成共识,决定继续深化务实调研,适时启动相关立法程序。
协助常委会开展《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跟踪检查。结合本市外商投资条例立法调研和通过后的宣贯工作,到部分外资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侨资企业意见和建议,重点对推进制度型开放、法规宣贯和配套、三大片区功能完善和联动发展、要素流动和保障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听取委员和代表的意见建议,持续推动“两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大统战格局中发挥人大作用
《决定》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章节中提出要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要“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这些都与民宗侨外办的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
广泛开展《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今年上半年,我们与多方密切沟通配合,制定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项论证工作方案,组织到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外省考察学习借鉴立法经验,形成2份调研报告。到海淀区、丰台区、延庆区重点街道、民族村实地调研,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参加各类学校、城六区及部分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征求意见会,了解立法需要,听取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做好相关立法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深入开展华侨投资权益保护立法需求专题调研。根据全国人大华侨委2024年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安排,牵头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会同市委统战部(市政府侨办)、市侨联相关同志组成调研组,到浙江、福建等省市开展实地调研;又在京分别召开涉侨单位专题研讨会和华侨代表人士专题座谈会。在此基础上,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汇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数轮深入研讨,形成了阶段性的调研成果。6月27日,调研组向全国人大华侨委进行汇报,得到了华侨委的高度肯定,认为是一份质量很高的报告。专题调研不仅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了参考,也为本市华侨权益保护立法打下了基础。
持续推动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北京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积极争取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与市民族宗教委加强协同配合,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调研组。以五大宗教团体换届为契机,与走访委员代表相结合,到广化寺、基督教海淀堂和珠市口堂、天主教主教府、牛街礼拜寺等5处宗教场所开展宗教中国化实地调研。围绕逐条推进审议意见落实,加强与市民宗委沟通,分别拟定研究处理方案和跟踪监督工作方案,与涉及宗教方面代表建议督办结合,同步推进审议意见落实。
下一步,民宗侨外办公室将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标对表,聚焦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做好外商投资条例宣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项论证、涉侨立法专题调研、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高质量发展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为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