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康伟
近年来,随着电信、金融和互联网等领域新兴技术的不断涌现,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已经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社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类型,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3月—5月,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协助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诈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按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要点”有关要求,我们着力在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模式、切实增强监督效能上下功夫,取得常委会主要领导肯定。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顺利实施
与其他执法检查涉及的职能部门相比,本次执法检查涉及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种类较多,有中央垂直管理或部委派驻本市的工作机构,有同级党委工作部门,还有中央企业在京分公司,沟通协调难度较大。执法检查组以反电诈法规定的各部门和单位职责为依据,通过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反电诈工作中的牵头作用,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沟通,为顺利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广泛听取意见,紧盯风险环节把脉问诊
执法检查组从电信、金融和互联网等行业源头入手开展专题检查,深入电信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以及公安机关、街乡镇和学校的反诈中心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其间多次召开座谈会,深入剖析反电诈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委员代表、业内专家的意见建议。在此过程中,执法检查组紧盯电话卡银行卡治理、网络侧引流、个人信息保护等涉诈风险环节,深入查找行业治理、精准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推动落实行业监管措施,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创新工作模式,与重大事项决定融合推进
结合实地检查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同步开展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将执法检查与重大事项决定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持续巩固深化反电诈工作成果。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将相关措施和办法体现到决定草案中。同时,注重发挥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等成员单位充分沟通,听取对决定草案的意见建议,争取有关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决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三个问题清单”要求
执法检查工作正式启动前,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做好功课先学一步,在去年开展反电诈工作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座谈会,赴市公安局反诈和查控中心、城市副中心警务指挥中心开展调研,提出重点检查问题清单。检查调研中采取“听、看、查、问、谈”等多种形式,多维度、全方位了解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形成发现问题清单。在提请常委会审议过程中,将及时研究吸收委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报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执法检查工作质效。
提实工作建议,推动切实解决问题
反电诈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首都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我们结合委员代表在专题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在针对问题研提工作建议时,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沟通,进一步明确落实工作建议的部门和单位,确保问题整改能够落地见效。比如,在加强电话卡、银行卡治理方面,建议电信、金融和互联网企业要“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行业管理黑名单等制度,实时监测识别和有效处置各类涉诈信息和网络活动,完善个人交易、贷款、医疗、物流等信息被用于电诈的防范机制”。再如,在加强技术攻关方面,建议电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强化技术反制和预警拦截系统效能,加快技术防范平台升级改造,及时更新优化反制模型,着力提升风险识别和预警拦截能力”;建议金融部门要“加快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建设部署,持续优化风险监测模型,精准识别涉诈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有效阻断电诈资金链”。
希望这些工作建议通过相关部门和企业多措并举、联合发力,能够推动形成更加健全高效、打防一体的反电诈综合治理体系,能够切实为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遏制电诈案件多发高发态势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