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 薛睿杰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2·26重要讲话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十年来,协同发展“东风”催发勃勃生机,京津冀三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特别是“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部署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走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之路,以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成果,助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做好立法、修法工作,用法治手段保障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的落实”要求为牵引,京津冀三地人大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紧扣协同发展大局,推动协同立法和协同监督,厚植协同发展的法治沃土。
从PM2.5污染防治协同立法起步,逐步向京津冀协同发展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协同迈进,推动以“一盘棋”“一体化”“一张图”理念共治机动车污染超标排放、共促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共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共绘民生保障体系,为京津冀地区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提供法治保障。2023年以来出台协同监督机制、协同立法规划,展现了以协同履职推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新气象。
为高水平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山水相连、地域相接,同呼吸共命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好蓝天碧水净土,需要下好“生态一盘棋”。
主动攻坚,协同立法助力营造举世瞩目“北京蓝”。2020年1月出台的京津冀首部协同立法,也是我国首部区域协同立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就推动构建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为推动PM2.5污染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针对当时移动源污染排放是京津冀地区PM2.5的首要来源,占比达45%的严峻形势,三地条例中均专章设立“区域协同”,在地方性法规权限内,赋予三地政府在统一建立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共享平台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法治措施等职责,并提出区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同监管方式。
这也是一部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生效、同步检查的法规。当年5月1日同步生效实施后,6月到9月同步开展执法检查。期间,三地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天津市、河北省廊坊市、北京市,对重点用车企业等守法情况开展了联合检查。
与京津冀全面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行动同步,这部条例的出台补上了移动源污染防治空白,推动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连续下降。在2021年首次达标的基础上,到2022年北京市冬奥会举办时,下降至30微克/立方米,是有相关监测记录以来最低数值。今年1月到4月,京津冀地区PM2.5平均浓度稳定在31微克/立方米。
精准发力,协同决定助力提升冬奥保障战斗力。聚焦冬奥期间的空气质量等关键事项,2021年7月三地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关于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授权省、市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规定并组织实施临时性行政措施,助力营造良好办赛环境。
久久为功,协同监督助力大运河水环境逐年修复。大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最早、规模最大的运河,迄今有2500多年历史。2022年12月,三地人大常委会同步出台了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以法规性决定的形式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决定中提出“统筹协调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共同加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沿线地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按照统一标准加强水环境保护”等协同治理措施。今年4月三地同步启动决定执法检查工作,是对大运河生态修复和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形成协同立法和协同监督的闭环衔接。
从污染防治到奥运保障,从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到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京津冀协同立法和协同监督持续向纵深拓展,形成“治理出题目,协同做文章”的良好格局,助力高水平治理。
特别是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生态保护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京津冀要走在全国前列”的部署要求,扩大协同主体范围,在白洋淀及上游大清河流域综合治理中,京、津、冀、晋两省两市协同开展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形成了共抓大保护的良好格局。
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年来,中关村企业在津冀设立的分支机构有1万多家,“北京研发、津冀制造”的模式加速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初具雏形。
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时指出,京津冀作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三大重要动力源之一,拥有数量众多的一流院校和高端研究人才,创新基础扎实、实力雄厚,要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时代赋予京津冀协同发展新气象,同时赋予三地人大协同立法、协同监督新使命。聚焦强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2023年11月,三地人大常委会同步通过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这是三地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法治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次生动实践。
立足新阶段新要求,北京科技创新优势与天津先进制造研发优势如何结合?与河北环京地缘优势如何结合?怎样进一步唱好“双城记”“三城记”“多城记”?决定聚焦需要三地共同推进相关事项,总结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稳步推动更加紧密的协同发展。
从“京津拓展合作广度和深度,共同打造区域发展高地,在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发挥辐射带动和高端引领作用”“促进与河北省区域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城市等建立紧密分工协作和产业配套格局,推动在现代化首都都市圈中发挥产业联动作用”,再到三地共同支持雄安新区创新发展的各项举措,充分体现了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的鲜明导向。
为更好发挥人大推动协同发展职能作用,2023年7月,三地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同步通过关于构建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每年选取协同监督项目,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
根据实施意见,协同监督项目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相关工作部署、三地协同立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民生实事,以及制约协同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等。今年的协同监督项目是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决定。
“京津冀如同一朵花上的花瓣,瓣瓣不同,却瓣瓣同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三地人大加强协同立法和协同监督,为实现“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目标凝心聚力,提供法治保障和贡献人大力量。
为高品质生活提供制度引领
京津冀协同发展最终要体现到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上。今年1月,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协同立法项目。津冀两地人代会也确定相关立法项目。通过法规制度引领,协同推动破题。
而在三地人代会召开期间,三地人大代表都表达了协同发展中,应推进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细化落地的观点。认为人员的社会保障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要更大程度地解决人员流动的后顾之忧。建议在立法工作中,注重明确“一卡通”功能定位、编制应用项目清单、论证跨区用卡技术可行性,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
在京津冀三地党委领导下,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今年2月召开的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这项立法工作,明确立法基本思路。指出要增强内容的丰富性,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就业、就医、教育、养老等需求,更多事项纳入服务范围。增强使用的便利性,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提升群众用卡体验感和便捷度。增强服务的智能性,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线上线下并行服务、无缝衔接。
3月20日,三地人大在石家庄市召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标志着立法正式启动。会议讨论了协同立法项目的名称体例、基本思路和立法原则,明确要通过立法,促进三地人员有序流动和区域经济高效互动。将在三地进行联合调研,协调法规同步起草工作,力争下半年提请审议表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协同立法,是京津冀以良法善治增进民生福祉的一个缩影。在2023年9月召开的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上,通过首个协同立法五年规划,其中的每一个立法项目,都源于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需要。
根据这部规划,协同推进同一文本的立法项目有5项、协同推进三地同向的立法项目有8项,以及需要三地互动的高质量发展、交通一体化、安全、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5个领域20余个立法项目。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年来,一年一个台阶,一年一番变化。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京津冀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是符合我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深耕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沃土,从第一个协同立法、第一次协同监督,到实施协同监督机制、协同立法规划,书写了以良法善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诠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勇担使命、开拓进取。”习近平总书记今年春节前夕赴天津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发出号召,激励我们牢牢把握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更好体现法治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价值取向,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交出以高质量发展造福人民的履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