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 薛睿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中国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是本质要求”。
3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牢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等要求,聚焦表决“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二审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和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生态环保、法治政府建设、备案审查、建议办理等方面议题,在提高法规制度设计能力和审议意见质量上下功夫,以良法善治助力高质量发展。
提高法规制度设计能力,是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避免立法走过场和形式主义,提出的一个崭新课题。在今年4月出台的中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要点》中,从提高立法服务大局能力、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机制、理顺立法工作流程、扩大“开门立法”各方面,提出提高制度设计能力举措。
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完善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度设计
提高法规制度设计能力,就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求,把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职责、本届人大所能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法规制度设计,促进“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到稳妥推进关于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开放,加快外商投资条例草案立法,每一项制度设计都充分体现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代表认为,各区、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大城市带动大京郊,大京郊服务大城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抓什么、怎么抓,推进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切实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行之有效法规制度,转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研究都市型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合理住房需求保障、平急两用设施建管、高标准农田可持续发展等制度问题。
“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立足推动营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外商投资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时根据2023年11月一审意见,在投资促进方面,明确涉外规范性文件应依法及时公布,并留出合理的调整期。在投资保护方面,增加政府守约践诺方面约束机制。大家在审议时认为,这些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入法,对于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导向完善公益诉讼。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要求,以国家相关诉讼法为依据,将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生物安全、老年人以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网络治理等领域的公益损害案件的办理。将检察机关接诉即办、协同约谈等本市公益诉讼实践创新成果上升为制定设计,还完善了以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核心的“三诉两支”工作格局。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确保高质量发展造福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中”,“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
提高法规制度设计能力,就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丰富大块头和“小快灵”相结合的立法形式,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宗旨理念贯穿到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做到因需、应时、有效、管用。
“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针对本市一些村医疗公共服务薄弱问题,大家建议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兜底责任,明确按照便利可及原则,推进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的复杂权属关系,建议正确把握和统筹兼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推动每个群体合法正当权益得到合理保障、融入乡村全面振兴大局。
“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全覆盖听取了13个涉农区、35个涉农市级部门意见。围绕外商投资条例,听取了大众汽车、罗尔斯-罗伊斯公司、赛诺菲投资等各类型外资企业意见。为充分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充分发挥“四方会商”工作机制作用。会前,围绕这两部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法工委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司法局多次开展立法会商,明确条例草案修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共同组织开展调研和研究重要制度设计,确保新增以及修改的每一项立法制度都经过充分调研论证。随着“开门立法之门”越开越大,凝聚立法共识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蓬勃活力充分展现。
提出高质量审议意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要提高法规制度设计能力和审议意见质量,就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推进高质量立法、高质量监督、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的基础,充分汇集民意、聚集民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力量。在这次会议上,就充分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意见。
为推动落实“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个重大任务”凝心聚力。审议关于2024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见的报告,代表们关注“人工智能”“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等建议提办理。大家认为,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深刻重塑全球秩序和发展格局”有关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新兴领域的地方立法。针对国内外屡见媒体曝光的违反科技伦理事件,建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要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体制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比如要关注大量实验动物,被违法端上餐桌的问题,既不安全,也违反科技伦理”。
为推动落实“两山”理论凝心聚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报告时,大家建议,以首善标准和系统思维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原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要求,借鉴本市广阳谷城市森林公园等恢复原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绿化彩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宝贵经验,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城市更新滨河空间规划改造、绿地建设以及和美乡村建设中,进一步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要求,通过科学规划乡土植被与人工绿化的范围比重等,原生态保护与人工绿地的关系,为原生态植被和刺猬、鸟类、昆虫等原住民留下更多生存空间,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北京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