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光彤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10月23日,昌平区委召开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引领和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更有效能、更具特色。
昌平人民直接参政、议政,共商大事,始于1949年11月,昌平县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6月,昌平县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启了昌平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篇章。历经70年的岁月洗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昌平的实践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从建立初期的探索,到人大常委会设立之后的逐步健全,走向现在的蓬勃发展、焕发生机,展现出与时俱进的新气象。历届昌平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持续发力,工作制度、履职方法不断推陈出新,为推动昌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性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明确了“四个主动”“四个保证”的工作要求(“四个主动”:党组要主动谋划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主动推进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改进,主动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四个保证”:党组要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履行职权,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锚定“四个机关”的职能定位,突出政治引领,工作上“秉持一个理念、遵循一个要求、做到六个坚持”。“一个理念”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紧扣全区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依法履职,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坚持守正创新。在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提出“3+3”的目标定位,即用制度推进工作、以规矩提升质量、靠细节保障实效;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研究型干部、合作型团队。
坚守人大工作的人民性
历届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履职为民,选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食品安全、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各领域开展持续深入监督,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于民。始终关心关注“三农”工作,对农村集体土地集中租赁管护、土地确权、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进行深入调研,重视农村低收入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自设立常委会以来,连续听取审议政府多项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和对策措施。在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七个生态涵养镇的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推进昌平区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议案,注重为山区的农民鼓与呼。本届内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持续督办,让生态涵养区的生态保护成果看得见,绿色发展项目可持续,群众幸福感落得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昌平确立之初,代表们就开始积极提出提案。随着代表委员联系人民群众办法、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意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工作意见相继出台,近年来,聚焦“提好、交准、办实、督紧”全流程精准发力,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着力点下沉到镇(街),充分发挥镇(街)人大和提出建议代表的“主场”优势,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比如,在南口火车站铁路道口修建地下人行通道、让干涸13年的桃峪口水库重现碧波、彻底解决分水岭村污水渗透问题、为松园社区供电增容、消除居民用电安全隐患等,这一桩桩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平台载体不断创新。1987年开始,昌平人大以代表联组与代表小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代表活动。2007年以来,每年突出一个重点,连续8年开展“发挥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最大程度地激发代表内生动力和履职积极性。如今,又把代表家站设在群众“家门口”,畅通代表履职渠道,让代表与选民的距离更近,与群众的联系更紧,累计有市区镇(街)人大代表4930余人次走进代表家站倾听民声民意、解民忧民困,政府部门负责人走进家站开展建议集中督办月活动,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让群众切实体会到人大代表心中有民、为民代言,体会到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可感可知。
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昌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经历了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再到现在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发展过程。特别是近十年来,常委会致力于打通监督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监督议题的确定、监督过程的组织实施、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反馈、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到后续的跟踪监督,探索形成了一整套闭环式的监督工作体系。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监督工作总结起来有“五招五式”。“五招”分别是:监督议题的确定环节——沟通(招数一);议题的组织实施环节,使用调查研究这个党的传家宝(招数二)、会中充分审议(招数三);落实审议意见环节,制定了《关于抓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提升监督实效的工作办法》(招数四),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收到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后,主管领导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审议意见书的处理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于两个月内,一并报送常委会办公室;最后就是做好跟踪监督(招数五),打通监督闭环上的“最后一公里”。
“五式”就是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监督议题的“五连环”,有3个报告和2轮审议发言。一是由“一府一委两院”主管领导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有关工作情况;二是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报告会前调研情况;三是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作初步审议报告;四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代表进行审议发言;五是常委会主管副主任作审议发言。
五个关键环节的每招每式都于法有据(有制度规范),一招一式都体现精准监督,环环相扣,形成监督闭环。
常委会连续五年将回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情况列为重点监督议题,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主任会议认真“听”、常委会会议深入“审”、专题询问精准“问”,紧盯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问题症结,打好监督组合拳,区五届人大任期内实现2.2万名动迁群众回迁上楼。区六届人大以来,持续跟踪监督回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累计助推完成不动产权证登记2.6万余套,让回迁群众的安全感更有保障、获得感成色更足。
强化履职行权的法治性
昌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常委会设立之初,听取最多的是公、检、法部门的相关工作汇报。近年来,进一步加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增加执法检查的频次,基本上每年都安排听取审议区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先后对文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关于贯彻实施昌平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议等,动员全区上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持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近年来,随着法治水平不断提升和政府监管工作不断规范,有关法律法规和市级以上文件规定交由人大监督或决定的事项不断增加,比如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都要求人大进行监督或者向人大报告工作情况。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专门研究制定了对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监督议题的实施及意见反馈办法,相关议题已有27项。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稳步有序推进。昌平区(县)人民代表大会自成立以来,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区域发展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作出决议、决定262项;区(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293项。批准昌平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批准年度决算、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召开代表大会等。及时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作出的每一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都承载着为人民履职行权、为发展聚力赋能的职责使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昌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充分发挥“四个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大局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中国式现代化昌平新实践走在前、做示范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作者系昌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