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 薛睿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
5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条例。6月1日,第73个国际儿童节当天,条例生效施行。这是1988年条例出台以来第5次修订,也是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本市对未成人保护工作的重视。条例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和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体现在每项条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千家万户的事,听千家万户意见”,是全市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结晶。
法治为引领,各方在行动。条例实施后,12345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快速响应相关诉求,各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条例实施以及未保公益宣传、在全市中小学校建立校园交通安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制度、出台防范家庭暴力的家庭教育指导规范、推动镇街和村社未保力量建设,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推进未成年人审判融合发展新闻通报会,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走进校园讲法治课……推动形成以首善标准保护未成年人法治环境。
凸显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条例修订过程和内容均凸显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条例是否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最有发言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说,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未成年人立法意见。在北京市一五六中学调研时,孩子们积极踊跃发言。“一个孩子提到,草案要求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时要查验身份证和同住人信息。她说家长带她去民宿的时候,没有查验过这些,应该把民宿也加进去。这项建议被采纳。”
张雪梅说,在中小学校调研时,学生们普遍关注学校和老师对心理问题、欺凌问题的发现、识别和处理能力。据此,条例要求学校定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欺凌情况。还要求通过通过教育和培训,提升教职员工、学生对学生欺凌的预防、识别和应对处理能力。张雪梅说,“这些制度入法,是来自孩子们的智慧力量。”
“我们对100余位家长就孩子上网问题进行一对一访谈,家长们最担心问题之一是孩子沉迷手机网络游戏。”张雪梅表示,根据家长们意见,条例强化网络平台责任,补充网络保护内容。要求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产品不得插入广告等与教学无关信息,线上直播类培训设置合理时长。
千家万户的事,听千家万户意见。张雪梅全程参与条例修订过程。她表示,“从条例的立项论证到审议通过,历时两年多。期间数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数十次开展调研座谈,充分吸纳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学校教师、未成年人、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相关建议,就是为了立法能够最大限度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条例的修订内容也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主线,提出许多新的保护制度。
如依托12345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学校按规定配备保健工作人员和必需急救器材、任何组织及个人有权利劝阻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提供安全便利的校车服务、规范“剧本杀”等新业态,全面覆盖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各个方面。
“这项立法充分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市人大代表张建民是北京灵之秀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他说,“作为家长,我从修法之初就关注相关工作,最为关注防治校园欺凌部分。我专门列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相关建议”,她说,通过修法,学校和老师责任在校园安全和防范欺凌责任更加明晰。对于同学们之家“玩笑”、带入学校的具有人身危险的玩具等,学校和相关单位都要依法及时调查了解。
“家里是孩子们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条例把家庭保护的‘家事’作为‘国事’,有利于推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和家长法治意识,防范疏导家庭冷暴力、语言暴力”,市人大代表、北京金融大数据有限公司党总支宣传委员张向军表示,这项立法体现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责任担当。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社会进步重要表现。
条例通过当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民政局等负责同志就共同做好法规解读和普法宣传。20多家中央和市属媒体作出深度报道,有关报道中指出,北京市先于国家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又在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修订后全面修订条例,充分体现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固化了实践经验,提升了保护标准,凝聚了保护合力。
以首善标准推进条例实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关系祖国花朵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生活。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持之以恒贯彻好、宣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是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重要工作内容,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根据条例规定,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要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诉求。
“请问可以转接未成年人保护专线么?”在条例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的同志对热线运行开展调研。接线员肯定答复,不久后电话就转到未成年人专线。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热线主要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心理疏导和情绪抚慰、个案帮扶与转介、未成年人生活困难求助受理、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线索等“五位一体”保障,搭建起未成年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各方之间的桥梁。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爱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除了12345保护热线,条例还明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多个途径。一是向家长、学校、社区反映。二是向有关单位、网络平台投诉。三是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举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向有关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咨询、求助。”
那么,谁有权利投诉和举报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线索?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吴蓓介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网信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王爱声表示,这意味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是每位公民和全社会共同责任,也有坚实法治后盾。
5月30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新闻通报会,推动条例实施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审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的全国首例因猥亵儿童终身禁业案。”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陈伟红介绍,“我们为16个区人民法院和互联网法院统一授予少年法庭牌子,并组织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局及行政综合部门参与其中,汇聚法院力量,共同支持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审庭法官刘靖靖说,结合条例贯彻,我们将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打造“方兴未爱”“法融青春”“青春护航”等司法保护品牌。
6月8日上午,正值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两周年,新修订的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之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来到北京海淀寄读学校,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就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及相关法律知识与该校全体师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并以“以法治守护青春让法律伴你成长”为题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刘明群、王晶、张向军、沈腾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活动。大家表示,“通过法治进校园,把学生、教师,还有作为家长的我们,越来越多的人被纳入未成年人普法圈,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圈。”
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条例立足首都定位和首善标准,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及接受采访时,代表们积极提出宝贵建议。
围绕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市人大代表、北京北投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红梅建议,“条例实施中要解决群众怎样参与的问题,比如发现公共场所出现设施设备损坏问题,有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怎样反映问题?”她建议,要在公共场所以及电子地图上标注管理单位联系方式。建立健全公共场所,行业部门排查风险清单,明晰设施安全维护各方责任。
“建设儿童友好型农村是儿童友好型城市重要内容。市人大代表、昌平区阳坊镇四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振超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将探索设置常态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栏,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安全意识,远离运行中的农业机械。加强家庭教育宣传,引导健康家风。条例每一条对农村孩子都很重要。”
“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正是社区工作的职责所在”,市人大代表、北京实创科技园住宅物业部上地东里项目物业管理员薛艳云介绍,她所在小区内有一个学校,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常常堵在小区门口。“我通过提出建议等途径,推进小区门口设置红绿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下一步,将通过合理规划小区各个出口,为孩子们营造安全环境。作为社区工作者,我们在孩子们身边呵护他们成长。”
校园是孩子们在家庭以外呆的时间最长的地方。“校园应当是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模范单位。”市人大代表、密云区石匣村党支部书记宋宝君说,“我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工作。建议在初中、高中每年至少加一堂心理健康课,引导孩子们正确处理学业压力。”他说,相关课程可以先给老师开设,再由老师传授给孩子们。
“条例充分凝聚全市人民群众智慧力量,要在实施过程中转化为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力量。”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清友参加多次专家座谈,接受采访时说,“作为新当选代表,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本市地方立法工作。我感受到,从调研论证、专家研讨、审议修改、征求意见各环节,立法中把专业意见和群众智慧充分凝聚起来,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础。”
“条例充分采纳群众立法建议,尽管无法一一答复群众采纳情况,但是他们都为能够参与立法感到自豪。”市人大代表、首钢矿山街道居民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兼主任安丽娟,今年4月到石景山区八角南路社区代表联络站,在拉家常中,居民向她反馈关于加强网络保护的意见,她接受采访时说,“当时参与座谈的居民告诉我,条例想得比我们更深,也更全面,非常高兴能够为法治贡献自己力量。”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国家和本市不断织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少年强,中国强”提供法治保障。条例旗帜鲜明提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社会持之以恒努力,法治保障持续发力,未成年人成长成为造福人民和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