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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不断开创首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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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主任 陈永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毫不动摇将“两个确立”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及时主动向市委、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在市委和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坚持依法有序、审慎稳妥原则,顺利完成全国首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司法监督议题,及时提请常委会党组研究。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大局,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着眼提高首都超大城市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小切口”立法“小快灵”优势,突出几项关键实招举措,使立法具有更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紧紧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地围绕改革任务进程安排监督议题,推动“两院”落实改革部署要求、提升改革成效。

  三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规范代表关注过问司法案件行为,组织引导代表深度参与调研,充分保障他们参与审议涉及监察和司法方面的各项议案、报告,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坚持人大监督的科学定位,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