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至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并作执法检查报告。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延昆、杜飞进、齐静、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常务副市长崔述强到会接受询问,副市长隋振江、杨晋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对4项法规草案进行了二审。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明确平台经济的监管部门,提出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可替代的服务和产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立足城市减量发展新阶段,强化城市更新规划和统筹,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节水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细化“差异化”水价制度,强化居民节水义务,健全节水宣传教育制度,推动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和促进再生水利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5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共同富裕情况,关于纵深推进“两区”建设、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项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关于检查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结合审议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有9位常委会委员和1位列席代表共提出14个问题。副市长崔述强做总结性讲话,指出要用好接诉即办专题询问的契机,坚持党建引领,站稳人民立场,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会议决定了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提请的任免议案。
李伟在总结讲话中说,这次会议监督议题多,涉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眼于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探索形成了“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的执法检查机制,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以“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以及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相关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结合起来等经验做法。我们要切实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既不断探索,又善于总结积累,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体现到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