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代表提出的“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议案作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为了协助常委会高质量完成关于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监督工作,农村委员会成立专项工作调研组,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调研,问计于基层乡镇和农业企业,助力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内研外调,全面了解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部分常委会委员、农村委委员、议案领衔代表等。调研组充分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窗口期,深入11个涉农区27个乡(镇)54个点位开展调研。
精心制定方案。调研组紧紧围绕代表所提9项议案15条建议情况,主动与议案领衔代表联系沟通,深入了解议案具体情况,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研究确定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种业创新中心建设、部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四个方面开展调研。
注重借智汇力。调研组积极与农业农村部,浙江、广东、江苏、上海等省(市)人大,北京农学院、市农研中心等单位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委托海淀、平谷、顺义、大兴等4个区人大常委会协助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市农业农村局、科委、规自委、文旅局、商务局、园林绿化局等6个政府部门专题工作情况汇报,较为全面了解了国内外部分大城市和本市相关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深入开展调研。调研组科学安排调研点位,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制定了专项工作调研方案。调研组调研时,提前了解点位发展情况,查阅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到情况清楚、问题明确;直奔点位,经常性在田间地头和农业企业负责人交谈,就近召开座谈会,充分利用时间,尽可能了解更多真实情况;及时对基层乡镇和农业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撰写了《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和《本市农村融合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建议》两篇调研报告。
认真进行审议。根据调研情况,形成市人大农村委对市政府关于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中,围绕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有7名委员共提出14条意见和建议,其中,规划类3条、政策制度类6条、生产要素类5条。调研组认真研究,全部采纳吸收,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的审议意见。
多措并举,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本市将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安排,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市情农情,强化规划引领,完善政策体系,持续优化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结构布局,着力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质量效益,切实增强都市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集约带动,都市型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重要农产品实现稳产保供。
截至2020年,全市粮食、蔬菜生产全年播种面积及产量分别实现连续11年和17年下降后的首次增长,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3.3万亩、产量30.5万吨,蔬菜播种面积达到57.2万亩、产量137.9万吨。推进11家新建、6家改扩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全年生猪存栏32.2万头,同比增长144%。
生态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农业年用新水量从6.5亿方下降到3.3亿方,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8%,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10.9和5.2个百分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实现全覆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64%,“三品一标”认证覆盖率从41%提高到82%,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超过98%,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累计增长7.9%。
融合产业稳步推进。累计创建3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21个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共接待3458.1万人次,经营总收入达37.6亿元。林下经济形成了林药、林蜂等发展模式,截至2020年底,产值累计达18.8亿元,带动农民5.57万户。
群策群力,助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通过调研,当前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主要存在产业发展基础尚不牢固问题,例如:涉农“产品”单一与市民需求多元不适应,农业经营效益低与农业生产成本高不相称,从业者、设施“老”与产业、业态“新”不匹配;政策体系尚不健全问题,例如:政策连贯性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政策针对性不强;科技支撑作用还不明显问题,例如:种业“卡脖子”问题凸显、国产高技术设施设备研发不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强。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要“双轮驱动”一要强化规划引领。要根据特大城市的特征和需求,准确定位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功能和作用,系统全面、科学长远地谋划其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路径,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大体系”,坚持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特别是,要科学规划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降低建设、维护、生产、运营成本。要充分利用好本市两轮百万亩平原造林成果,研究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林下经济业态多元化发展。
二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本市当前农业实际,注重普通设施农业建设,也要着眼农业的发展趋势,加快推动高效设施农业政策落实。要处理好横向和纵向的关系,既要建立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掘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和价值,也要完善满足农业各生产环节要素供给的政策,合理增加分拣加工、冷链物流、科学研究等配套设施用地规模,适当放宽对民宿、餐饮、停车等用地限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要处理好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既要严格遵循涉农大政方针,也要结合各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好政策能够真正落实落地。要处理好系统集成和立法固化的关系,既要强化涉农政策系统集成,增强政策的有效性,也要结合《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立法,将各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政策措施予以固化,确保政策发挥长远、刚性作用。
固本强基和纾难解困要“协同发力”。一要更加重视发展现代农业。要增强相关区、乡镇发展农业的使命感、责任感,扎实推进“五个百万”工程建设。要加强区域品牌建设,重点培育整体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要大力培育有情怀、善运营、懂管理、知市场、乐帮扶的“新农人”,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培养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新农民”。要加强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鼓励支持农业电商平台发展。
二要增强科技支撑力度。接续实施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重要品种选育和种源技术联合攻关,特别是要加快开展高效设施农业蔬菜专用品种选育。以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为平台,加强高效设施农业设施设备国产化研究,加快国产化设施设备推广应用,研究高效设施农业用能低耗高效技术。加快适合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农机研发与推广,鼓励支持农业企业自主研发实用高效的农机设备。
三要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加快融合产业用地政策落地。要将5%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真正预留出来,将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预留的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图斑中明确标示出来,确保见得着地。要加快出台融合产业发展用地政策规定,加速推广“点状供地”供地方式,确保用得上地。要建立有别于国有建设用地的农村产业用地的定价机制,降低农业企业建设和生产成本,确保用得起地。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加强植物新品种权、新型育种技术专利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法律可操作性和威慑力。保护创新成果及其权益,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大对种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品种权行为。构建种业监管服务体系,全面保障本市现代种业发展。
政府部门增效和企业农民增收要“同向共赢”。一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统筹协调力度,建立责任与权力相匹配,主责部门与配合部门相协调的统筹协调机制,围绕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要问题进行经常性研究会商,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要引导和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二要激活基层活力。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道”机制,压实基层责任的同时,支持乡镇根据所属区域的资源禀赋,自主发展适宜产业,通过加强自身造血功能,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发挥涉农资金最大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破解农业堵点、难点上,用到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向上,调动起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三要增强社会投资信心。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增加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的吸引力。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让企业吃上定心丸,通过企业发展壮大带动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