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副主任杜飞进、闫傲霜、张清,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陈雍作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市长亓延军,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思政课教师受邀旁听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深刻理解平台经济“三个有”的积极作用、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的重要判断、推动平台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的发展方向、国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决心和信心,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在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上走在前、做表率。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等三部法规。保守国家秘密条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综合防范、创新驱动”原则,总结和固化首都保密工作有益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完善了管理监督制度,规范了保密管理工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是落实国家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部署,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的重要立法。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紧扣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对于推动生态涵养区保护发展、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禁毒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关于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修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禁毒条例草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工作机制,对演艺人员等重点人群、互联网和物流快递等重点领域的涉毒违法行为提出治理举措。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的修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对近年来本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改革成果予以固化,明确提出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同时提出本市实行院前医疗急救和非急救医疗转运分类服务和管理,非急救医疗转运不得占用院前医疗急救资源。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修改,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做好衔接,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健全保护管理体制、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公众参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级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同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根据报告,2015年以来,全市从16个国家和地区共追回外逃人员189人,追回赃款1.4亿元,追回“百名红通人员”“红通人员”人数在全国名列前茅,多年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指出,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围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各方责任,健全治理体系,持续改善首都生态环境质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意见的报告。指出,要不断总结和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检查、督促等工作程序,力争通过办理一类建议,解决一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分别决定了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请的任免议案。
李伟在总结讲话中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相关配套文件,加强宣传普及,保障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本次会议首次听取了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是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落实监察法规定,对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探索。市监委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