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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不负重托 做好新时代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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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圆满完成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共计30余项。特别是在倍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市禁毒条例》制定、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条例》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广开言路、汇聚民意,扎实做好新时代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坚持开门立法、聚焦问题,着力提升“禁毒条例”立法工作质效

  着眼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在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阶段我们提前介入,主动跟进、紧密衔接,发挥好立法主导作用,针对立法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条例草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条款,组织开展7次专项立法调研,提升了立法工作质效。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围绕禁毒立法中的演艺人员涉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公共交通从业者涉毒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代表委员共计30余人次,先后赴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市交通委和市卫健委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问题一:演艺人员涉毒,该如何惩戒?

  演艺人员,特别是明星涉毒问题一直倍受关注。有的意见认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演艺人员,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影响巨大,一旦涉毒而不受禁演处罚,将会造成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也有人认为仅规定演艺协会可能会使社会产生标签化的认识,不能客观全面反映一个行业的真实情况,不应当仅仅局限于演艺行业协会,应当扩大到所有行业协会,加强禁毒责任落实。我们研究后认为坚持对社会公众人物、演艺人员涉毒违法问题从严管理规范,有助于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弘扬社会正能量,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个不得的要求,充分表明了本市禁毒的鲜明态度和决心,在禁毒管制措施中,明确各个行业协会应当履行禁毒责任,各部门应当加强监管。

  问题二:如何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

  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一直是困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的老大难问题。长期以来,受人口流动快、人户不一致等客观因素影响,总有部分涉毒人员为了逃避社区街道的监管和公安机关的抽检,不主动到社区报到、签订戒毒协议,而这部分人复吸率又相对较高。针对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反映的这个问题,在立法中着重强化了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向社区街道报到和签订戒毒协议的强制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赋予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戒毒的权力;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坚持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4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既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也是首个地方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的有力指导下,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审慎稳妥、依法有序”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亮点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

  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是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监察法贯彻实施的具体实践,政治性、政策性和程序性都很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李伟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杜飞进、侯君舒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一是加强请示报告,2020年底,在市监委提出2021年报告专项工作的意向后,我们及时与市监委进行沟通,并将沟通情况向常委会党组进行了汇报,确保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始终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进行。二是充分发挥专委会分党组作用,在召开专委会对市监委专项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委员会调研报告进行讨论前,先召开专委会分党组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发挥好把关定向作用。

  亮点二:加强学习沟通,密切协作配合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监察法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监委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人大监督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的指导,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的程序、方式,对标对表全国人大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市监委的沟通,及时掌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先后召开三次工作沟通会,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选题、时间安排、报告方式、调研安排以及宣传报道等听取市监委的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与市监委共同研究专项工作报告稿,所提修改意见都被市监委吸收采纳。

  亮点三:深入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结合北京实际,聚焦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开展了系列调研。一是赴西城区监委开展调研,重点了解东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四个区监委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召开市追逃办成员单位座谈会,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重点了解组织人事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局、财政局、政府外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以及国资委等单位,协助配合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二是注重发挥代表作用,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关注此项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和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参加调研。他们立足自身专业和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对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们积极吸纳到调研报告中。三是与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做好衔接,聚焦报告主题、体现人大特点、突出法治属性,形成专委会调研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充分征求了市监委的意见建议,并经专委会和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作为参阅文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时参考。

  亮点四:聚焦报告主题,确保审议质量

  按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惯例,安排全体会议时听取市监委主任报告专项工作,审议采取分组形式进行。市监委组成人员列席了全体会议,三位市监委副主任列席了分组审议。一是在分组审议环节,由会议召集人向委员说明发表审议意见要围绕专项报告有关内容展开,不要泛化,不要论及与专项报告无关的话题,确保审议意见集中,针对性强。二是在对常委会审议发言整理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报告,起草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后,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要求,就“审议意见”再次征求了市监委的意见,市监委高度认可“审议意见”,表示“照单全收”,并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突出协调联动、全面覆盖,牵头组织开展“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执法检查

  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进行执法检查,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力求取得实效,作为执法检查工作牵头单位,我们与教科文卫办公室密切配合,加强与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的沟通协调,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一:问题导向

  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突出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法规规定,聚焦职责落实,对医院安检设施运行、安保力量配备、警务室建设、一键报警应急处突以及医警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现场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医院及其举办者改进工作,确保法规有效实施。特别是针对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问题,由代表随机出情况,现场检验医务工作者的紧急避险能力和安保力量的应急处突能力。从检查的情况看,法规实施一年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紧急避险能力明显增强,安保力量反应迅速、处置得当,能够有效预防各类伤医事件发生。

  关键词二:全面覆盖

  本市医疗资源丰富,医院类型多样。以隶属关系划分,包括部属、市属、区属医院以及部队医院;以等级划分,包括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等;以产权属性划分,包括公有、民营医院等。针对本市各级各类医院的不同特点,我们安排8个场次,对17家医院开展实地检查,实现对不同隶属、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医院的全覆盖。同时针对不同类型医院,明确检查重点,委员代表认真听取医院在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真正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关键词三:市区联动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区人大联动方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也对本辖区内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利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执法检查小程序,由代表就近就便开展检查。积极发挥第三方作用,委托零点公司开展问卷调查,征求各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医院安全秩序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