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采取下列缴纳税费便利措施:
(一)推动纳税事项全市通办;
(二)推行使用财税辅助申报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数据自动转换服务;
(三)对市场主体进行纳税提醒和风险提示;
(四)推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并申报,网上缴纳;
(五)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及其他电子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