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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

日期:2020-04-27 来源: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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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有关政府部门应当直接作出同意的决定;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决定,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按照未取得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将有关情况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

  告知承诺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办理条件、标准、流程等,分别由市政务服务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